中新网太原4月15日电 (任丽娜)针对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第一小学教师体罚学生致其受伤一事,14日晚间,记者从隰县教科局获悉最新进展,涉事学校校长等3名相关责任受处理。
4月7日下午,时任隰县第一小学四(4)班语文教师李某在上课中因学生张某没有完成学习任务,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情绪激动,用笤帚把多次打该生的臀部和腿部,并指令其他学生用笤帚把打该生,造成了该生臀部、腿部皮肤大面积发紫、瘀血。
事情发生后,隰县县委、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此事,积极治疗受伤学生,并责成该县教科局和公安局联合成立事件处置组进驻调查。
隰县教科局14日晚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经过全面、认真地调查,根据相关规定,现已对有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涉事学校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分管安全副校长和政教处主任给予警告处分。
目前,涉事老师已被解除工作关系,被打学生在医生的精心治疗下,红肿、淤青明显缓解,孩子身体已逐渐恢复。
据隰县公安部门透露,此事件已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