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新闻有关“家校共育”手段之“创新”。某高中老师,期末成绩出炉后,在班级家长微信群内提醒考试不及格学生的家长在群内发红包,差一分发一元红包,群里有多少人就发多少份。尽管事后该老师表示,此举旨在鼓励家长更关心孩子的学习状况,是善意之举,但该做法还是让不少家长感到不适。
另一条新闻,有关考试内容的“创新”,某学校的考试题,要求学生对监考老师的行为、外貌进行描写。考场内所有学生一起盯着监考老师看,弄得监考老师哭笑不得。
两条新闻,乍一看都是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之举,都是力求在教育的内容、形式上寻求突破和与众不同之处。但细细琢磨,之所以让人感到不适或者啼笑皆非,是因为忽视了一个重要的考量标准,“度”和“道”。
创新当有“道”,这就要求任何一项创新举措都不能违背教育规律,不能触犯和伤害教育行业的规则与文化。考试分数变为罚款额度,这本身就欠妥当,也与师德、师规不符。创新当有“度”,尽管描写监考老师的行为和外貌的试题并没有是非对错,但要在研制考试题目时,考虑到考场秩序和监考老师感受等实际因素。
我们一直都在鼓励和提倡教育领域的创新之举,也期待更多的创新之举能为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带来一股春风,但任何一项创新都要遵循“度”“道”两个原则,惟此,教育改革才能在科学和良性的轨道上踏实前行。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