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价救援费案续:救援公司称对判决表示“遗憾”

2017-01-15 03:40:51 来源:济宁新闻网

2015年10月23日,王允礼驾驶货车在杏石口路与另外一辆货车相撞,在交警的协调下,从北京永君顺达汽车救援公司叫了拖车救援。结算时,救援费用达12.87万元。面对这笔“天价救援费”,王允礼认为救援公司收费过高,无法承受;而救援公司则称是明码标价,价格合理,双方随后诉讼到法院。

昨天上午,海淀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永君顺达公司的收费过分高于其他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不合理。法院最后判定王允礼所在的公司支付永君顺达拖车施救费用31685元。

货车相撞后救援费达12.87万元

2015年10月23日晚,王允礼驾驶公司的货车行驶至海淀区杏石口路杏石桥东路口左拐弯时,与自西向东行驶的一辆冀牌货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冀牌货车司机李先生受伤。经交通队认定,王允礼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北京永君顺达拖车救援服务公司的拖车来现场救援,随后他和同伴陪着另一辆货车的受伤司机到医院进行救治。王允礼说,两辆货车后来被拉到了柴家坟停车场,但是他们当时不在现场,不知道具体的救援过程。

10月28日,王允礼到永君顺达公司领取了该公司开具的救援确认单。此时,他才知道整个救援费用达12.87万元。因为认为救援费用太高,无法承担,王允礼于是跟救援公司进行了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十几万真的付不起。” 王允礼说。

拖车公司称动用多台设备救援

而永君顺达公司因为一直要不到救援费用,于是将王允礼的车辆所属公司荣通公司起诉到海淀法院,讨要12.87万元救援费。

永君顺达公司称,经交警调配,该公司对车祸现场进行救援、拖车以及清理,事故由王允礼的北京荣通宏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号牌大货车承担全部责任。 接到交警的调配任务后,公司先后共计派出救援车三辆、200吨吊车一辆、75吨吊车一辆、钩机一部、货车五部、高低板车一辆、人员12人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救援、托运。

由于事故极为严重,发生事故时间又处于凌晨时间,交警部门要求公司必须在早高峰时段到来之前将该段事故道路清理完毕,因此救援现场需要大量救援车辆以及救援人员。因被告公司的车辆是造成事故全部责任方,且车损严重。在托运过程中,车辆残骸从拖车上掉落,永君顺达公司又就近调配一辆75吨吊车,将该车辆重新装载、起吊,安全运送至停车场。各项费用共计12.87万元。

荣通公司则表示,救援公司的起诉书中写明派出的救援人员、车辆与被告掌握的视频资料不一致。现场收费多为重复收费。

法院判决支付3.1万拖车施救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荣通公司对事故负全责,应承担事故车辆救援及现场清理的责任,永君顺达公司提供清障救援服务,荣通公司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永君顺达公司到达现场时,荣通公司并没有人员在事故现场,永君顺达公司在提供服务前没有能告知荣通公司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即双方事前没有就实际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达成合意,因此永君顺达公司应对实际使用车辆人员的情况及收费标准承担举证责任。

就实际使用车辆人员的情况,法院比对永君顺达公司提供的车辆照片及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确认现场作业的有拖车两辆、钩机一台、高低板车一辆、10轮货车五辆、75吨吊车一辆、小平板车一辆、施工人员3名。

法院认为,永君顺达公司提供清障施救收费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虽然永君顺达公司主张是按照他们自制的救援价目表予以收费,但该价目表没有在救援前出示,也没有提交证据证明曾在救援车辆或收费场所对该价格进行公示,网站上也没有公示,法院对此不予采信。

清障施救费目前属于中央定价项目及北京市定价目录之外的项目,在北京属于市场调节价,法院在判断永君顺达的收费方式及数额的合理性时,参考了其他省市的相关规定。被告荣通公司认为,永君顺达公司的各项收费均远高于北京同行业一般收费标准,并提供了相关公司的报价表原件、询问价格的电话录音和拖车服务合同书原件。法院也向北京数家拖车救援公司咨询了收费价格,永君公司主张的各项收费数额过分高于其他拖车救援公司的收费标准,收费数额不合理。

最终,海淀法院参照其他省市相关规定,结合北京经济发展状况,参考北京其他拖车救援收费标准,判定荣通公司向永君顺达公司支付拖车施救费31685元。

对话公司

对判决表示遗憾 盼有指导价

在此事发生后,永君顺达公司一直没有对外发声,宣判后,公司负责人终于打破沉默,他说代表公司对判决表示“遗憾”,此前公司的沉默只是因为“无奈和委屈”。

北青报:如何看待今天的判决?

永君公司:法院的判决书我看了两遍,我只能说对判结果我们表示遗憾。这次事故在我们这属于特大事故,因为当时对道路影响大,早高峰之前一定要清理完毕,所以当时我们确实调动了200吨的吊车到现场。

北青报:如何看待其他公司的救援报价?

永君公司: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救援设备,要看他们有没有类似的救援设备,还原到这次事故里,有的公司能干,有的公司不能干,这就决定了报价的不同,所以我认为别的公司的报价不应该成为参考标准。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表示遗憾的一个原因。

北青报:目前道路救援行业北京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希望出一个标准吗?

永君公司: 我们也希望这个行业有标准、有行业主管,哪怕有政府指导价,这样今后再碰到类似事情就不会有后续的麻烦。现在网上一片骂声,但是里面真了解这个行业的人不多,也只有自己经历过道路救援的时候可能才能了解这个行业。比如在这次事故里,因为现场比较紧急,现场视频影像不到位,假如能看到现场,那可能对这件事的理解会完全不一样。

北青报:能详细地说一下这个行业吗?

永君公司:道路救援属于市场行为,虽然现在没有行业管理、也没有行业价格,但我们作为企业也遵循着到达及时、快速等原则。这么多年以来,永君公司对于北京市场是有贡献的。具体到救援中,我们这行从业人员风险大,这种风险主要来自救援过程,有时候车辆被撞得支离破碎,人员要到车底下作业,拆刹车、拆半轴、捆绑,因为车是不完整的,随时可能掉下来,起吊的时候人就得在车附近,这个过程是很危险的,受伤也是家常便饭。

北青报:外界觉得这个行业很赚钱?

永君公司:这个行业一次性投资很大,门槛很高,但利润空间其实很小。因为工作人员要发工资上保险,房屋水电费要交,车辆要维修保养,但不像别的行业天天都有活儿,有时候大型活动因为要备勤,就在一些重点路段守着,但司机的工资、饭钱照发,外界只看到我们救援一次收费多少,但200吨吊车有多少人知道要多少钱?出动一次要多少成本?

北青报:这个案子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永君公司:如果以后总是这个样子,那只能逼迫企业大型救援现场不做了。行业外的人只看到我们出动了很多设备,但实际上我们出动一些设备有时候是为了处理车上的东西,比如卡车上如果有东西不卸下来的话没法吊起来,现在大家只是根据车的重量简单换算吊车的重量,这个是不合理的。另外,有时候我们接到任务,不可能说先过去看看,一看情况不行再回去换设备,这在救援时间上不允许。外人只看到8公里的救援费用,但他们看不到8公里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北青报:以后在救援的时候会先把价格报出来吗?

永君公司:之前我们一直都有明码报价,车里也有张贴。只是因为这次事故当时我们在现场找不到对方,这个案子只会让我们更加严格地执行报价机制。

对话车主

打算回老家过年 看看家里人

“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北青报:对法院判决结果满意吗?

王允礼:对这个结果我是满意的。法院判决我们支付拖车施救费3万多块钱,这个数额也是能接受的。因为我之前调查过,正常拖车救援的费用就是2万到3万块钱。我也不打算上诉了,法院判决多少我交多少。出事到现在一年多,今天也算是有个结果,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上午判决完以后,我出来就跟父母还有其他亲戚朋友打电话说这事,他们心情跟我一样,都很高兴。

北青报:为解决这件事,都做了什么?

王允礼:这一年多来,我对这件事耗费的钱、精力和时间真的不少。出事后那几个月,我基本每天都在外面为这件事奔波,救援公司、交警队、物价局等部门都去跑过,一直去协商,花费的精力特别大。去年过年前我都还在为这件事去问,但还是没有结果。那时候我特别崩溃,家人说要不然就不要这车了,可是我们指着这车作为生活来源,把车取出来还能挣钱,弥补出事以来花费的成本。

“希望救援行业能出台政府指导价”

北青报:在救援价格上,在取证中有何发现?

王允礼:出事以后我有问救援公司,救援价格是怎么定的,他们说是由市场来决定的。为这个案子取证的时候,我也去过其他几家救援公司,发现对于救援的价格,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一个指导价。每个公司给的价格都不一样,出车费有2000块、3000块的,拖行1公里价格有40块、80块的,有的公司跟修理厂有合作,他们跟修理厂的合同里规定拖行事故车一公里多少钱,或者出一个车多少钱。所以在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公司自己说给多少钱就多少钱。

北青报:经历了“天价救援费”后,有什么希望吗?

王允礼:我觉得政府部门如果能够对事故车救援出一个相关的指导价,对动用多少救援机械需要交多少钱都作出一个详细的价目表,这样车主心里应该就有底了。没有的话,就像我遇到的情况,车主蒙在鼓里,等拖完车以后才知道会产生多少费用,以后还会出现类似的事情。

“以后打算不开车了,回老家去”

北青报:“天价救援费”的事情对你现在的生活还有影响吗?

王允礼:影响多少还是会有一点的。出事以后,除了救援费的问题,我的车还被扣了四个多月,这四个多月里,我一直都在解决车的问题,也没法正常工作。而且这一年多的心情真是没法形容,压力特别大。去年3月份把车提回来以后,我继续开车拉活挣钱了,这事的影响也在慢慢减小。不过现在开车的时候,会比以前更怕出事故。

北青报:对自己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王允礼:现在还是开车拉货,最近生意比较好,每个月挣的钱差不多够贴补家用,但是我想等这事和起诉救援公司的案子终结了以后,不再在北京开车做这个买卖了,打算回河北老家。去年因为这事没回家过年,现在判决结果下来了,心情也好,打算回老家过年,看看家里人。

本版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黄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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