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鸽 实习生金华 通讯员陈多红)临近春节又到欠薪违法行为高发期。昨日,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公布了6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此次公布案件中,欠薪最高的一笔为59万元,涉及42名工人工资,包工头谭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谭某某承包了福建一家公司承建的荆门市掇刀区亿龙福星城3、4、7号楼的装饰工程,工程决算后,谭某某却藏匿起来并关闭通讯工具,逃避支付周光清等42名工人工资。2016年1月,在荆门市掇刀区人社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谭某某逾期仍不支付。其间,承建方按谭某某拖欠工资50%左右发放工人部分工资394553元,其中140716元为该公司拖欠谭某某的承包费,该公司另垫付了253837元,工人仍被欠工资338655元。
移送公安机关后,通过网上追逃,当年4月,谭某某被抓获归案。当年11月30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判决,谭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592492元,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此外,2016年7月,武汉一家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被诉拖欠101名员工工资20.5万余元,收取押金3.95万元,陈某失去联系,去向不明。10月18日,新洲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11月23日,新洲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将进一步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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