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元旦前夕,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一起企业非法处理废旧电池引发的环境污染案。该案中,涉事企业将非法处理废旧电池所产生的强酸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最后汇入长江。据了解,该案是南京市检察机关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2016年5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环境保护局接到举报,对一家名为“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企业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无资质从事废旧电池回收,也无防渗漏措施,厂房内有积水,部分积水呈酸性。该公司还擅自向门口的下水道顷倒电池废液。经环保部门检测,安伟公司排水口水质为:pH值1.32,铅含量达7.09mg/L,超出国家标准七倍以上。
因涉嫌刑事犯罪,去年5月31日,警方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安伟公司立案侦查。经查,2016年1月,喻某注册成立安伟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其妻赵某担任监事。同年3月1日至5月23日期间,喻某夫妻在雨花台区租下一间仓库,并雇用2名工人,进行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二次销售等。据当事人交代,2016年5月5日至5月23日,公司共收购价值466万元的废旧电池800吨;5月5日前收购约200吨,合计约1000吨。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人员曾多次将废旧电池中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铅)的强酸废液,直接倒入仓库门口的雨水排放窨井中。
该案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建邺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1日,建邺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安伟公司、喻某夫妇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最终,法院判处安伟公司罚金八万元,判处喻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2万元。
涉案企业和个人虽然受到了相应处罚,但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现状却未得到纠正和弥补。南京市检方认为,喻某夫妇还应当承担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的损害赔偿责任。元旦前夕,南京市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处于受理审查阶段。(央视记者 唐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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