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发生一起工厂爆炸事故导致华东理工大学一研究生以及两名工人死亡。近日,法院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张建雨作出判决:被告人张建雨违反爆炸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张建雨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青浦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建雨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央视记者 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