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抓捕”嫌犯被判死刑:借送快递入户抢劫杀人

2017-01-01 04:12:41 来源:济宁新闻网

28岁的王占领预谋抢劫,假借送快递的名义持刀入户,在抢劫过程中用胶带缠绕被害人刘女士口鼻、四肢,导致刘女士死亡。12月30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一审认定王占领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值得一提的是,该案就是此前曾在网上热传的“重案刑警彩虹下抓捕嫌犯”一案。

2008年,王占领到北京做快递员,今年4月,他赌博输光了积蓄,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然后他在网上购买了刀和喷雾器。因为他曾经负责海淀某小区的快递收发工作并常给一个叫“秦秦”的女孩送快递,知道她常一人在家且家境富裕,就想对她抢劫。案发当天,他反复多次敲“秦秦”的家门均无人答应。

此时隔壁邻居房门打开,一个30岁左右的女子问他有无自家快递,王占领回答说没有。

“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楼道鞋柜里有一个未拆封的快递包,我想应该是刚开门的女人(刘某)的,便把抢劫的目标变成了她。”王占领说。

一中院审理查明, 2016年5月20日12时至15时间,王占领以假借送快递之名进入海淀区某小区内,持刀对居住在此的刘某实施抢劫,抢得刘某现金人民币1200元、苹果5S手机一部及刘某工商银行卡一张。在抢劫过程中,王占领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缠绕刘某口鼻及四肢,致刘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此后,王占领将刘某尸体弃置于水沟内。2016年5月20日至22日,王占领通过刘某的银行卡取款共计41900元。

王占领于2016年5月23日被警方抓获归案。他被抓捕时,北京恰好出现了彩虹,王占领被抓获后双手被铐看彩虹的照片也在网上广泛传播。

一审庭审过程中,王占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表示没有异议,但他辩解称主观上没有杀害刘某的故意,在他抢得刘某银行卡并问出密码后,他曾离开案发现场且没有关房门,后返回现场发现刘某已死亡。

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占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王占领属于入户抢劫,且致人死亡,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一中院一审以王占领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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