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从重处罚网络电信诈骗 严控缓刑

2016-12-29 03:37:52 来源:济宁新闻网

今年8月,山东准女大学生徐玉玉被骗9900元学费后含恨离世;随后,另一名大学生也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导致心脏骤停……近年来,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引发惨剧的新闻屡见报端。昨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法院近年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方面的情况。据悉,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对1461名电信网络诈骗人员进行宣判,缓刑适用率较同期其他类案件低出12.6个百分点。

昨日上午,省法院组织7家基层法院,对10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这批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建立虚假网站,通过QQ、微信、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冒充快递公司、医保中心、司法机关人员等多种诈骗手段,涉案金额总计460余万元。法院对这53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13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125.1万元。

据介绍,在审的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涉及境外的约占三分之一。在这批集中宣判的案例中,有多名被告人因在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内地公民进行电信诈骗而被重罚,而依据是“两高一部”于12月2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电信网络类诈骗一般涉案人数众多,金额也相当大。2014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627件,生效判决人数1461人,涉案金额2.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据介绍,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江苏法院除在量刑上从严,还依法适用了财产刑,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新型诈骗

“二孩补贴”专门针对二孩家庭

2014年1月至4月,黄阳华组织黄晓程等三人共同实施诈骗。谢阿玲、黄晓程作为“一线”,在掌握新生儿及父母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冒充卫生局工作人员,同新生儿父母电话联系,虚构领取生育补贴事由,并要求其联系“二线”黄阳华。黄阳华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指使被害人根据其语音提示通过ATM机操作,将钱款转账到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其中黄阳华、谢阿玲涉案金额为154327元,黄晓程涉案金额为125823元,蔡评举涉案金额为8790元。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阳华等四人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阳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黄晓程等三人3年3个月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点评

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在迎来生育高峰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

提醒广大新生儿父母,一定要及时了解国家及当地生育补贴政策,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应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通过合法渠道领取。

“微信诈骗”你的朋友圈安全吗?

闫善超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低价出售iphone系列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虚假信息,并将从网上下载的他人的交易信息、自己填制的虚假快递单图片上传至微信朋友圈,诱骗被害人向其购买手机,在收到被害人钱款后即将对方微信拉黑。

闫善超采取上述手段骗取他人钱财38起,涉案金额共计214420元,所得赃款均被挥霍。

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闫善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法官点评

近年来,随着微信等交友工具的普及,越来越多地出现利用此类交友平台进行商品宣传、交易的情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交友工具等建立起的一定信任关系,通过发布虚假出售信息、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群众在享受微信等平台带来便利的同时,保持对此类诈骗的警惕。

防骗提醒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做到“四心”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需要技术治理、法律规制,还需要公民个人加以重视。作为老百姓,应做到“四心”:

一是对个人信息多一份当心。要时刻当心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在网络通信中不透露、一般商家宣传活动中不填写,注意保管手机、电脑,账单、凭条、验证码处理完毕及时销毁或清除。

二是对核实信息多一份耐心。对通过电话、网络传来的涉及个人重大事项的信息,要不厌其烦多方核实,必要时做到“眼见为实”,切不可盲目轻信。

三是对转账汇款多一份小心。没有得到熟人确认的个人汇款要求一律拒绝,向社会机构、执法部门缴纳费用,如果不能确认账号的真实性,宁可多跑腿到营业网点或者服务大厅去办理,也不要不经核实就轻易汇款。

四是对执法部门多一份信心。如果遇到以法院名义进行电话通知的,一定要认真核对法院名称,通过正规渠道联系相应的法院核实。一旦不小心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挽回损失的最佳时机。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