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ATM机上捡银行卡 取走2.1万元获刑10个月

2016-12-28 03:41:34 来源:济宁新闻网

四川在线消息(韩军 何显飞 记者伍力)一名“90后”女子,发现他人忘记从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走银行卡,遂从卡上取走1000元现金,又从这张卡上转账2万元给自己。27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依法判处覃倩倩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8月25日中午12时28分,住在嘉陵区嘉南路的女青年严华(化名),在顺庆区科苑街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上,用她丈夫薛海淀(化名)的银行卡取走1000元钱后,匆忙间忘记了把卡取出来,就往家里赶。半路上,严华突然接到了丈夫的电话,说他的手机连续3次接到了银行的短信提示,他的银行卡两次被取走1000元,后又转走了2万元,问她是怎么回事。严华这才记起忘了取卡,断定后面的支取是捡卡人所为。

小两口赶紧到顺庆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报案。警方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薛海淀卡上的钱是被一个青年女子取走和转走的。进一步调查获悉,女子将2万元现金转到覃洪泰(化名)的账户上后,又到顺庆区小西街口建设银行ATM机上分4次取走了。通过排查,嘉陵区某镇时年22岁的女青年覃倩倩(化名)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四处寻找覃倩倩,她却不知去向。

投案自首赔偿损失

2016年1月4日下午7时许,一个青年女子到顺庆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投案自首,称她就是覃倩倩,对取走薛海淀卡上的2.1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2013年8月25日中午,覃倩倩带着叔叔覃洪泰以他自己名字给奶奶办的一张卡,到科苑街帮奶奶取款,发现ATM机上有一张银行卡没有取走,还处于可操作状态。她想到自己欠了他人1万多元债务还没有偿还,债主已催了她几次,又认为这是捡到的卡,大概和在大街上捡到钱差不多,便立即从那张卡上取出了1000元,又把叔叔给奶奶办的银行卡拿出来,对照上面的账号,从捡到的银行卡上转了2万元到叔叔覃洪泰给奶奶办的那张银行卡上。然后,她带着严华遗失的银行卡,来到小西街口建设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处,将刚转到覃洪泰账户上的2万元分4次全部取走,每次均取了5000元。得到这2.1万元的飞来横财后,覃倩倩用这笔钱还了1万多元的账,剩下的钱陆续花光了。不久后,她前往西藏打工。

2016年1月初,覃倩倩得知警方在追查自己,便赶紧投案自首,并偿还了受害人薛海淀夫妇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顺庆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倩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覃倩倩有投案自首行为,并将全部赃款返还了受害人,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今年12月23日,该院一审依法判处覃倩倩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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