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 (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李琳平)两好友因房屋滴水问题两家引发争吵,在亲属争吵过程中两人介入纠纷。随着矛盾升级,两位好友分别将对方老父打伤。日前,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翟某某、黄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翟某某、黄某某二人相邻而居,互为好友。2016年5月12日,因房屋滴水问题两家引发争吵。翟某某和黄某某二人在亲属争吵过程中介入纠纷。随后矛盾升级,黄某某使用匕首将翟某某父亲的腰部刺伤,翟某某亦持砖头将黄某某父亲的头部砸伤。经鉴定,二人父亲的伤情均为轻伤。事后,二人互不往来。
该案诉至大理市人民法院后,经审判员耐心调解,二人互相谅解,均请求法院对对方从轻处罚。
鉴于二被告人互相谅解,且分别具有自首、如实供述等从轻处罚的情节,大理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翟某某、黄某某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大理市法院提醒,出现纠纷,应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可通过自行协商、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以及诉诸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时应保持宽容平和的心态,平时注意维护邻里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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