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所培育6年芋头被偷 未达数额标准无法立案

2016-12-19 03:31:53 来源:济宁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的研究人员打算对20亩种植历时6年的芋头进行采集收获,却发现芋头被周边部分村民偷了。农科所在400余亩蔬菜培育基地里种植着用于科研的各类农作物,今年已经多次出现被盗的情况。当地警方表示,由于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

12月6日早上,泰州农科所的研究人员赶往蔬菜培育基地,欲对种植6年的20亩科研芋头进行收获。可到了田里却发现,几位上了年纪的村民正在地里对芋头“下手”。劝阻无效的研究员们只好报警,经到达现场民警几番劝阻,村民才算“收手”。

经农科所统计,此次共有100余个芋头株系遭到偷挖,其中30多个株系被“吃干榨净”,而最重要的脱毒培育材料的后代现在也屈指可数,极小部分的种群已经慢慢消失。

农科所的助理研究员王显称,这次损失至少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所有数据统计工作现都无法进行;另一方面,不仅这几年工作人员的辛苦付诸东流,而且随着某个材料中育种的丢失,使里面可能蕴藏着无法估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也不复存在,这种损失是无法衡量的。

科研作物已经数次被偷盗

从2010年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泰州农科所投入数十万用于研发优质品种。2012年,随着“兴化龙香芋”在央视节目《舌尖上的中国》第七集《我们的田野》的亮相,使得泰州芋头在全国迅速“蹿红”,亿万观众一下记住了兴化水乡的垛田和丰产于此的龙香芋。

“也许有成百乃至上千万的损失,无法衡量。” 王显痛苦地称,“现在连实验都进行不下去了,原本明年省里要来验收项目成果的,肯定得延期了。”

王显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村民偷拿科研农作物这事并非第一次,今年四五月份,用于科研的大蒜就有过被偷盗情况;七八月份,丝瓜也未能幸免。只不过这两种作物的投入相对少些,研发力度也小,所以并没造成这次这么大的损失,“没想到这次出了这么大事,影响太大了。”

案值太小达不到立案标准?

当地派出所表示,虽然村民偷挖芋头的行为给农科所带来了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但被盗芋头却只能按市场价格计算损失,未达到犯罪数额标准,无法予以立案。

警方表示,按现有芋头的市面价格来看,一斤芋头外面只卖到三四块钱,这样算起来每个村民只是造成几十块的经济损失,所以警方无法立案,只能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

不过偷盗科研作物的案件并非没有先例,2010年8月6日晚,4名河南籍民工翻墙进入北京林果研究所大肆偷吃葡萄。被偷的葡萄是该所科研人员花费十年心血、累计投资40万元种植而成。民工偷吃让科研计划几乎毁于一旦。9月12日,4名民工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偷窃罪批捕,所偷吃葡萄作价11000元。

泰州农科所的工作人员说,眼下他们只能努力做好后续工作、加强安保,不但在田地四周安装了防护网,还增加了摄像头。

连日来,工作人员多次到附近村庄进行走访及科普宣传工作,“希望村民能自觉理解并尊重我们的科研工作。”王显的语气充满了无奈,“成果拿不出来,项目就会出问题,这次的芋头科研算是泡汤了。”文/见习记者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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