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腾冲市纪委监察局近日查处一起挪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案件,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科员尚正甫(非党员)受到行政开除处分。
腾冲市人社局在对全局进行专项资金业务检查时,发现2013年退还的一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问题”。这笔资金从交入至清退的间隔时间较短,不符合工程建设周期,而且退款支票存根联上显示的领款人签字为“人社局工作人员”。
当时,尚正甫在劳动监察股负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和清退工作,正是这笔资金的经办人,存在挪用保证金的重大嫌疑。腾冲市人社局立即将这一问题线索报告市纪委。
经腾冲市纪委调查组核实,2013年6月18日,腾冲公路管理段将腾泸路养护中心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万元交入人社局账户,但此款后来并未按照规定退回腾冲公路管理段账户。2013年8月1日,尚正甫以虚构退款通知书的方式骗取分管领导签字后,将这笔资金转入其朋友的一个农村信用社账户。后来,尚正甫持其朋友的身份证、储蓄卡分数次取出这笔资金,用于偿还贷款、信用卡透支额度。
经腾冲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腾冲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尚正甫行政开除处分。据腾冲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尚正甫不仅受到纪律惩处,还受到法律严惩,已被法院依法判刑。
(周宏武 胡萍)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