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张敏 洪彬 记者 张可)12月15日,秦淮区月牙湖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一遛狗市民无视宠物在公共花坛边留下的粪便,依法对其处罚100元。
当时参与执法的城管队员洪彬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当天上午巡查至苜蓿园大街与紫金路交会口时,看到一只小黑狗正在人行道靠近公共花坛的位置排便,前后分散了三四坨,而狗主人宋先生就站在一旁却没有制止,也没有动手清理。就在狗主人准备离开时,被执法队员叫住了。在城管队员的解释下,宋先生承认自己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对地面进行了清理。在城管队员的要求下,当天下午宋先生来到街道城管中队,接受100元的处罚。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工作人员介绍,这起案例是今年南京养犬管理升级后,城管部门首次对公共场所不清理宠物粪便进行罚款。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