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高校实训安排双11搬运分拣包裹 引学生质疑

2016-12-06 03:28:21 来源:济宁新闻网

11月下旬,多名网友爆料称,成都部分高校在今年“双十一”期间,安排学生到快递、物流公司进行实训。实训内容就是重复搬运和分拣包裹。此举引来学生不满和质疑:这到底是实训,还是把学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

成都商报记者多方了解证实,包括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等多个高校学生确实在今年“双十一”期间到物流企业实训,工资从日薪50元到时薪11元不等,也有部分学生表示仅“双十一”前后三天有补贴,其余时段没有工资。对此,物流企业、学校负责人解释不一。

律师表示,学校安排学生到企业实训实习并不违反规定,但对于实训的工作时间、报酬支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学生不满: 企业实训就是双十一分拣包裹?

尽管实训结束已经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小陈(化名)仍然觉得委屈。今年“双十一”前后,学院要求150多名专业同学到物流企业全职实训,并计入学分。除了“双十一”前后3天有补贴外,其余时间没有工资。但小陈和同学们打听得知,其他学校同样实训的同学每天有50元工资。

“10月24日到11月5日是在龙泉驿的百世快递,11月7日到17日是在航空港的百世供应链。”小陈告诉记者,实训的工作内容和正式员工没有分别,就是将大件的快递包裹用推车运到指定地点,按照不同的目的地进行分拣、扫描。在百世快递期间,白班时间每天8点到18点,中班13点半到23点半,吃饭休息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在百世供应链期间,每天的上班时间是9点到18点,但“双十一”前后4天,都是早上8点上班,最晚的一天是23点下班。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物流专业大一的学生小张(化名)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同校学生是每天50元工资,但其他学校是每小时11元时薪。11月7日到12日,小张和部分同学在眉山一物流基地实训6天,但更多同学是10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

据了解,“双十一”期间,在数个物流基地实训的学校,包括德阳工程学院、华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且不仅是物流专业。

物流企业:

为学生搭建专业实训平台

同样都是实训,为什么有的没有工资,有的则是日薪50元或时薪11元?小张说,“我们也问过,老师说是因为我们需要专业实训,人数又多,有校企合作的物流企业愿意接受我们都算幸运了,所以没有工资。”

11月29日,记者前往百世供应链,一位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吕先生证实,确有学生到中心实训。这是根据学校和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为学生安排的专业实训。对于薪酬,吕先生告诉记者,所有实训学生日薪均按照正式员工薪酬的80%支付,每天业绩突出的团队还会有现金奖励。但对于具体薪酬,吕先生表示不清楚。同时,吕先生说,实训学生的工作时间为9点到18点,不存在夜班的情况。至于为什么每年均是“双十一”期间实训,吕先生称,这是根据双方的需求。

11月29日,在位于眉山的这处物流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并非物流中心的校企合作单位,学生是成都世诚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世诚公司)组织过来的。随后,成都商报记者与世诚公司相关负责人金明涛取得联系,对方表示世诚公司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为校企合作单位,“双十一”期间,通过世诚公司前往该物流中心的只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前往实习的学生均为物流专业,实习的内容是和物流相关的内容。

但对于具体的人数和报酬,金明涛称自己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不但要帮助安排校企合作单位的实习,还要帮助安排就业等,在今年‘双十一’的安排里,我们没有一分钱利润。”

校方回应:

实训有部分补贴,还未到账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与房地产管理学院院长钟林证实了该院学生确实从10月底到11月中旬的实训。“只有11月11日、12日、13日是有补贴的,一共580多元。”钟林表示,考虑到“双十一”期间业务繁重,物流公司对学生有补贴,为了保护学生利益,实训补贴通过银行对公业务打到学校账号,再由学校发到学生的银行账户。

11月29日、12月2日,记者多次联系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副院长包国容,对方表示会安排人给予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回复。

律师分析

实训符合规定 但要按规定执行

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

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及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均表示,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学校安排学生到企业实训实习是符合管理规定的。但是,对于实训工作的时间、报酬支付有严格规定。

陈小虎介绍说,职业学校安排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次, 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也就是说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五天的规定,超过应算加班;同时不得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以及安排加班及上夜班。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刘秀表示,学生培养应该是以学校教育为主,对于顶岗实习实训应该适度,合理分配。学生在实训中,应当注意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实习是否能达到学习目的,企业是否支付合理报酬,是否经常加班成为廉价劳动力,应该及时与学校沟通,沟通不畅的情况下,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成都商报记者 于遵素 蒋麟 受访者供图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