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强拆占地续:系政府与开发商合作

2016-11-30 03:36:39 来源:济宁新闻网

央广网成都11月29日消息(记者王逸群 刘涛)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新闻纵横》昨天报道了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统建办”)涉嫌非法侵占市民夏女士的合法国有土地一事。因土地被侵占、厂房被强拆,夏女士将成都市统建办告上法庭。但武侯区法院和成都市中院驳回了她的起诉申请。维权数年后,事情终于迎来转机——四川省高院裁定认为,成都市统建办非法侵占他人合法国有土地并且修建住宅的情况属实,要求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相关链接:成都统建办被指强拆厂房侵占合法土地 当事人维权6年无果)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成都市统建办的另一个身份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而夏女士的土地被侵占所修建的安置房,则是成都市武侯区政府和成都市统建办共同协作推进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那么,夏女士的厂房被强拆,土地被侵占,武侯区政府是否应当担责?有关部门如何回应?

四川省高院裁定认为,成都市统建办非法侵占夏芳厂房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并且进行住宅建设属实。但是当事人表示,自己遭遇强拆,土地被侵占,武侯区政府可能也有一定责任。

夏芳说:“你又不撤除,这个违法行为你总得处置,要公平公正解决我的问题。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当事人提供的一份名为《武侯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民用建筑统一建设办公室机投桥城中村改造投资合作协议书》显示,武侯区政府作为合作甲方,是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拆迁安置方案的制定以及拆迁进度的安排,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等。而机投桥街道办网站主任信箱披露内容显示,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所建造的安置房,就是在夏芳原有土地上所建造的“万福苑”小区安置房。

当事人质疑,作为城中村改造实施主体的武侯区政府,当初是如何制定的拆迁安置方案?为何要将自己合法国有土地上所建造的厂房纳入拆迁征收的范围?上周三记者向武侯区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昨天记者再次向武侯区政府了解情况,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有效回复。

记者调查发现,成都市统建办也就是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乙方,其另一个身份其实是房地产开发商,又名“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责任有限公司”。统建办办公室工作人员也透露,其实他们是房地产公司和事业单位,“两个牌子一套人马”。

四川省高院下达的裁定书显示,该房产公司在没有获得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的土地权证、建设施工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非法侵占夏芳土地并且进行住宅建设。公司负责人也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的国土证依旧没有办理完毕,需要等待夏芳和成都市国土局相关诉讼的法院判决。

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当时该房地产公司又是如何开工建设安置房的?该公司办公室温姓负责人则说:“当时政府给我们这块地的时候,说手续是完善的。”

有关手续的问题,统建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以向武侯区政府,也就是城中村改造投资项目的甲方咨询。

四川省高院最终裁定,要求一审法院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夏女士的土地侵权案。武侯区法院在今年9月份已经中止了该案件的审理,理由是另有相邻土地行政纠纷案件仍在审理中,并且案件的审理结果影响到本案的实体处理。土地侵权案件没有最终完结,成都市国土局却在今年年初收回了夏女士的土地证,这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

土地侵权民事诉讼尚未完结,夏芳的国有土地证又两次被成都市国土局收回。目前她的国土证已经被注销。

成都市国土局昨天深夜发来文字说明,解释两次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细节。第一次收回土地是在2014年,而撤回(第一次回收土地)的原因是四川省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明确,成都市政府下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没有明确收回土地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发起第二次收回是在2015年,近一年时间内,成都市相关部门履行了告知、邀请第三方机构做评估、拟定补偿方案等程序。土地收回后的补偿金目前转存在成都市一公证处。成都市相关部门认为,土地收回的程序合法,补偿到位。

夏芳却认为,成都市国土局收回并且注销她的土地证是为了“掩盖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成都市国土局收回该土地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及实现旧城改造的需要。

夏芳的代理律师吴律师对此并不认同。他说“理由比较笼统,说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这个理由是不成立的。四川省高院的裁定很明确,认为成都市统建办已经违法侵占了土地,已经定性了。”

夏芳因此将包括成都市国土局在内的三家政府机构起诉至成都市中院。“省国土资源厅维持了市国土局注销我的土地的行政行为,我们不服就拿着省国土资源厅的决定告到了市中院,把成都市政府、成都市国土局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告了。”

11月底,夏芳以及成都市国土局等有关方面就该行政诉讼进行庭后调解。调解过程中,成都市国土局一负责人表示,收回国土证是否合法,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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