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长成 记者 于英杰)在苏州工业园区打工的阿虹租房居住,因没时间照看,她的宠物猫在家中四处乱窜,搞坏房东家的墙壁、地板和窗帘,因房东扣了押金当赔偿,她将房东告到法院。日前,苏州园区法院调解此案,阿虹为宠物猫的任性买单。
阿虹来自重庆,中专毕业后就到苏州务工,与男友在苏州工业园区通过中介找到一间还不错的房子,打算租下来。与房东李女士面谈后,阿虹他们交了租金和4000元保证金,高高兴兴地搬进去。不久,阿虹朋友将一只宠物猫寄养在其家中,因为阿虹二人白天工作,所以宠物猫独自在家到处乱窜,挠挠墙,抓抓窗帘,蹭蹭地板,没多久便把窗帘抓得抽丝,地板也磨花了。
一年租期到了,房东李女士来房间查验发现,房间出现一定程度的损毁,而且电费还存在拖欠现象,要求阿虹赔偿房屋地板、窗帘、家具上的损失修护费,但阿虹拒绝赔偿。李女士很生气,扣留了阿虹4000元保证金。阿虹也因此恼羞成怒,拒绝将钥匙还李女士。就这样双方僵持无果,阿虹将李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保证金4000元。
经调解,租客赔偿1600元
主审法官在接到本案后核实了《房屋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物品清单、房屋产权证明等证据,经审理认定,阿虹和李女士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上述合同业已到期,阿虹搬出房屋且双方交接完毕。对于承租期间欠缴的水电费,阿虹同意支付。对于宠物猫造成承租的损毁,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租赁双方握手言和,最终由李女士在保证金中扣除1600元作为赔偿,剩余2400元返还阿虹。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