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辛某在路边摆摊卖水果时,遇到新婚两个月的妻子骑车带着同事迎面过来。看到妻子没有直行而是拐弯走了,于是辛某怀疑妻子嫌自己丢人,一怒之下跑到对方单位提出离婚,后持刀将对方扎死。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鉴于辛某系自首且积极施救并赔偿,医院对被害人的抢救也存在一定过失,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辛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34岁的辛某与孙某(殁年33岁)于去年4月28日结婚,对方与前夫育有一子。事发时,两人正好结婚两个月。
据辛某供述称,去年6月28日下午4点45分左右,他开着小面包车在丰台区某村的三岔路口摆摊卖水果,妻子孙某骑着电动车载着同事王某路过。按正常情况,妻子应该是直行回家,但她到了岔路口右转弯走了,也没理他。“近期我卖菜和水果不挣钱,还欠着8万多元外债,她不帮我,还时常表露出看不起卖菜、卖水果的。”
认为妻子无视自己,辛某非常生气,后打电话质问对方为什么绕着他走,并问她在哪儿。孙某回答说在单位仓库,辛某便收好摊开车去找孙某理论。见到孙某后,辛某指责她不帮自己并提出离婚。而孙某也不示弱地说:“谁不离婚谁孙子。”盛怒之下,辛某从车的后备厢拿出平时切水果的刀,扎了孙某腹部一刀。
辛某说,见妻子满身是血地倒在地上,非常后悔想自杀,但手里的刀不知道被谁夺走了。之后,他先让妻子的同事打120,见到他人正好开车回来,又把妻子抱上车去医院抢救。孙某的哥哥赶到医院并当着辛某的面报警,警察到达后将辛某带走。
行凶未躲避孩子
根据孙某同事王某的证言,当天她和孙某去取快递,辛某在路边卖水果,但她们路过时并未看到。辛某误以为孙某看不起他是卖水果的,就打电话和孙某争吵了几句。之后,她和孙某赶紧返回那条路找辛某解释,结果没有找到。后孙某又接到辛某的电话,说已经到单位院里等着了。
两人刚进院,辛某就下车找孙某理论,说觉得丢人就离婚。孙某说离就离,两人情绪都很激动,声音很大。之后,辛某从车上拿刀扎了孙某腹部一刀。当时,孙某的孩子也在场。
孙某的孩子称,当时,继父辛某和妈妈吵了两句并说明天离婚,后从车上拿出一把西瓜刀朝妈妈走来,他就站在妈妈前面挡着。辛某让他走开后,竟看到妈妈倒在了地上。
医院抢救存过失
孙某经医院抢救后死亡。经鉴定,孙某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胸腹部,造成左、右心房破裂,右肺下叶破裂、膈肌及肝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司法鉴定显示,北京丰台医院对孙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与死亡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
庭审中,辛某对指控没有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本案系激情犯罪,辛某具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后对孙某采取了积极救助措施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存在过失,建议对辛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辛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纠纷,因琐事竟持刀扎刺其妻孙某腹部,致其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对辛某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12年6个月。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