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内驾车发生擦挂,为避免“扯皮”,驾驶员司某悄悄离开了现场准备晚上再来将车开走,谁知又遇小区门卫“拦道”,一心想逃离“是非之地”的司某猛踩油门将门卫拖行数十米,造成其重伤。5月5日,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司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4月初的一天傍晚,司某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到营山县城某小区探望亲戚。吃过晚饭后,司某驾车离开时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小轿车发生了擦挂,随后司某与小轿车司机发生争执。争执中,司某喊来自己亲戚协商,在双方进行协商时,肇事者司某偷偷离开了事故现场,最终协商双方不欢而散。
晚上10点多钟,司某估计小轿车车主已回家休息了,就打算悄悄将车开走,溜之大吉。于是司某来到停车的地方,开车离开该小区,为不让人察觉,司某开车离开小区时车灯都没有开。司某驾驶车辆到达小区门口时,值班的门卫廖某上去对司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拦截,但司某对此置若罔闻,猛打方向想从已经关闭的大门边上将车开出去。
此时尽职尽责的廖某抓住了车辆的驾驶座位置车窗,想阻止其“逃离”,司某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行驶,在此过程中,廖某一直紧紧抓住司某所驾驶车辆的窗户。廖某被拖行了20多米后,摔倒在路边,司某驾驶车辆径直离开了。后廖某被路人报警送往医院救治,最终损伤程度为重伤。
司某事发后就离家逃避,最终在开往昆明的火车上被公安干警抓获。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了相关案件材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司某。(来源:南充新闻网 刘茂 记者 冯方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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