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11月10日电 (陈立烽 张丽华)因加入民间标会引发债务纠纷,福建永定一男子多次讨债无果后心生愤怒,竟用炸药炸毁“会头”家门,结果债没索到反而身陷囹圄,后悔莫及。福建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10日披露,该院以爆炸罪判处该男子赖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0年,赖某荣作为“会头”组织民间标会,而赖某想通过入会为儿子结婚存点钱,遂主动入了会。2013年8月,赖某荣组织的民间标会因故烂会,后赖某荣召集赖某在内的三十多名会员进行结账。经结算,赖某荣共需归还赖某会子钱5万余元,并出具了张欠条。其后,赖某多次找赖某荣要债,但每次赖某荣要么以各种理由搪塞,要么给几百元打发,让赖某甚是不满。
赖某家境本不宽裕,妻子积劳成疾,自己靠在煤矿打工养活全家。想到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要打水漂,赖某越想越气,决定炸毁赖某荣家的后门,以此来吓唬威胁其还钱。
2016年6月19日凌晨3时许,赖某带着事先准备的的乳化炸药、雷管、黄泥巴等,窜至赖某荣住宅后门,将带来的炸药横放在后门中间位置,把雷管、导火索等放置好后,随即用打火机引燃导火索并迅速逃回打工的住处。
随着“嘭”的一声爆炸响,门口水泥地板出现一条炸坑,多户村民房屋的窗户玻璃被震裂。而赖某荣及周围的村民大多也从睡梦中惊醒,赶紧跑下楼查看情况,所幸无人受伤,随后向警方报案。
6月21日,赖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同月23日,赖某荣对赖某因讨债未果引发的冲突行为予以谅解,而赖某的家属也赔偿了爆炸造成的大门、窗户玻璃等损失共计1380元。
“我是被气昏了头,钱又没要回来,也就没考虑到后果,现在我意识到自己犯罪了,真的很后悔。”庭审上,赖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在多次讨债未果的情况下,不计后果,故意以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本案因民间纠纷引发,且被害人赖某荣对引发矛盾纠纷也存在一定过错,对赖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赖某明知赖某荣在家居住且周围房屋属连排建筑分布密集的情况下,不顾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为达到索债的目的,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采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周边居民的财产损失,其行为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依法不适用缓刑。
另根据赖某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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