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1月10日专电(记者邓华宁)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公布,全省新一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已初步清理出存量国有建设用地2037宗。
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士介绍,自2013年以来,海南省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对切实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最大化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9月再次部署开展新一轮处置工作,主要是对建省以来各级政府通过划拨、出让、出租等方式供应、已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并对闲置以及低效利用等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处置。
为确保严格依法开展清理处置工作,海南省政府印发了《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方案》和《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新政: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经界定确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对已具备动工开发条件且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已落实项目资金的闲置土地,可延长动工开发期限,同时明确延长期限届满后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目前,海南省政府已成立6个督查组分赴18个市县全面督导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清理处置工作的主体责任。据悉,海口市、三亚市等市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重拳打击闲置土地,海口市针对已清理出的199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进一步梳理和启动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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