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通报8起违纪典型案例

2016-11-09 03:32:08 来源:济宁新闻网

昆明11月8日电 7日,昆明市纪委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8起违反纪律规定案例。其中3人涉嫌受贿、1人违规报销、1人违规发放、1人虚报冒领、1人虚套骗取国家工程款、7人因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被问责。

通报中称,昆明市富民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毕宏,在任富民县副县长期间,为某房地产公司项目开发销售、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指标等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5万元、美金5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于2016年3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昆明市官渡区原副区长李军坡在任职期间,收受杨某某所送人民币23万元,为杨某某在申报工程弃土调拨的过程中提供帮助,导致139.73亩耕地遭到中度破坏、无法种植农作物,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于2016年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学海,以考察学习名义组织职工前往国外公款旅游;以职工福利的名义发放红酒、春节慰问费;虚开发票报销个人消费;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人民币共计60.3万元。2016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昆明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原副主任黄凤昆,违规报销公款;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婚姻变化事项;采用虚构会议方案、伪造合同等方式,违规报销公款51.1万元。2016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撤销职务。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陈秋红,违规将市体产中心现金8.42万元以加班补贴的名义发放;安排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合同,套取现金8万元冲抵支付单位接待费;伙同他人私分体育彩票公益金。2016年9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0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昆明市宜良县匡远街道葡萄社区原书记、主任陈贵云,伙同时任葡萄社区副主任张玉林、社区副书记兼出纳谢开华等人,虚报冒领云桂铁路征地补偿款人民币共计76.59万元,其中11.23万元被用于交纳陈贵云等人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剩余资金被上述三人私分。陈贵云、张玉林、谢开华于2016年8月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昆明市嵩明县牛栏江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原站长陈绍平,多次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施工中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共计51.1万元;伙同他人虚套骗取国家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人民币共计31.51万元,其个人侵吞23.3万元。2016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综合督查组在督查中发现,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和云南三环中化美盛化肥有限公司,其液氨储罐与周边居民区等外部安全距离严重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截至2015年11月3日,有关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整改不力。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潘开平、副局长王厚江、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杨汉义等7人受到问责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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