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1月4日电 (廖静)自从2013年3月31日女儿雯雯(化名)出生以来,福建泉州普通市民王浦洪一家就没了笑容:因为女儿出生后不久被诊断出“脑瘫”,如今快四岁了,不仅生长发育缓慢,四肢无力,无法站立,更是无法说话。
11月4日,王浦洪从福建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拿到了状告女儿出生医院的福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的判决书。该法院认定,涉事医院对产妇及新生儿诊疗过程存在四方面问题:门诊病历书写不规范;孕周及孕产期估算有误;产前对胎监NST异常处理不到位,未进行进一步评估胎儿情况,病情告知不足;对新生儿检测、观察不到位,对患儿病情变化处理不及时不积极。但该法院援引“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认为,医院方面存在对新生儿检测、观察不到位,对患儿病情变化处理不及时不积极的有过失,但并非致病原因即致病的直接原因,却对患儿病情治疗存在一定影响。
目前法院的判定结果是,涉事医院赔偿各类费用447327.76元,采信了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评定参与度20%到40%的鉴定结果。但当事人王浦洪并不满意这一结果。他说,该医院在产前没有发现并重视胎儿的异常并及时终止妊娠,产后观察新生儿病情不力,且未能采取有效抢救措施。
几年来,王浦洪询问了不少专家学者,并自己专研起了医学书,希望揭开这个疑团。不过,他却越来越怀疑,医院方面是否在女儿得脑瘫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目前,法院一审的结果认为:不排除但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胎儿存在宫内慢性缺氧的情况。故泉州丰泽区人民法院认定涉事医院在产前未充分干预的过错,与本案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间接因果关系,负部分责任。
据介绍,王浦洪目前已经提出上诉,该事件还在正一步处理中。(完)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