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梁明星 安徽台记者张建亚)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0月底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公众希望提前供暖的呼吁升温。记者采访发现,集中供暖时间标准的制定在当初有特定历史背景,并已沿用约40年。随着气候条件和百姓生活条件的变化,“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规定是否需要变一变?
采访中,多位市民提出,这两年天气忽冷忽热变化很大,往往是气温骤降后忽然有一个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于是也就没有达到“连续5天”的标准。从实际情况看,没有暖气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还要冷,所以硬性划定供暖时间段值得商榷。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副理事长郑立均表示,由于涉及面非常大,大范围实行提前供暖,需要对百姓诉求、政府管理、企业运营和环境保护进行统筹考量。
事实上,北方各省市近年来都陆续尝试提前供暖。今年已有吉林、宁夏、辽宁、甘肃、陕西等地在局部区域实施了提前供暖。一些南方城市也提前启动了供暖,比如安徽合肥明天开始将提前供暖。供暖公司能够提前供热,老百姓非常欢迎。
多位业内人士提出,气温骤降时,提前供暖无疑顺应民意。供暖除了应加大时间“弹性”外,还应有“刚性”的制度保障。实行提前供暖,主要有三个问题需重点关注。
一是节能问题。多位专家表示,供暖与环保节能要平衡考虑,大规模集中供热很难快速根据气温变化进行反应,动荡的气温下会造成能源浪费。
二是要关注成本提高的问题。多位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集中供暖还是半福利性质,需要政府划拨财政补贴运营企业。如果再进行提前供暖,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补贴。
三是决策过程应加入更多民意。有业内人士提出,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越需要公开、提前征询民意。以北京的供暖会商制度为例,目前是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财政局与气象局进行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其实也可以考虑加入群众代表,或者提前进行社会调查。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