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11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9月,上海一男子将停放在路边的共享单车搬回家中,几天后被单车查询系统的工作人员通过自行车自带的定位装置查找到地址。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将犯罪嫌疑人韩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韩某到案后交代,某日晚11点左右,他经过小区门口看到一辆共享自行车停在路边,连续几天这辆自行车似乎没有人骑用,于是动了歪念头,把自行车搬回了自己家中。日前,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韩某向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介绍,该案系闵行区首例共享单车盗窃案。
纵横点评:既然是“共享”的,那它就姓“公”不姓“私”,即使一年半载没人骑用那也是大家的东西,如果硬要占为己有,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虽然我们不能断言,“韩某”就一定是道德败坏、品质恶劣坏之人,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将共享的资占据为己有的行为从客观上影响了他人出行,损害了公共利益,至少素质不高,想必“韩某”把车搬回自己家时和“孔乙己”的心理一样,认为“顺手牵羊不算偷”吧!希望少数“车霸”能高抬贵手,让共享单车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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