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医疗自费比例降两个百分点

2016-11-04 03:31:06 来源:济宁新闻网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金凤)昨天,北京市卫计委公布了2015年卫生费用核算结果,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继续保持增长,城乡居民就医负担进一步下降。具体来讲,个人现金卫生支出(除医保报销外的自费部分)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17.39%,较上年下降2.03个百分点。

记者获悉,“十二五”期间,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从2011年977.26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834.75亿元,年均增长15.24%;占GDp比重也由6.01%上升到7.97%,年均提高0.49个百分点;本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也从2011年的4841.29元增长到2015年的8453.14元,年均增长13.17%。以上各指标均增长较快,并且一直处于全国前列。

此外,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在不断优化。社会卫生支出比重逐步提高,由2011年的46.37%升至2015年的58.31%。个人现金卫生支出比重则在稳步下降,由2011年的25.44%降至2015年的17.39%。

具体来说,在各项筹资来源中,2015年较上年相比,社会卫生支出增长最快,增长了19.03%;政府卫生支出增长12.00%;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增长2.08%。从筹资增长的构成来看,社会卫生支出增量为179.30亿元,政府卫生支出增量为51.43亿元,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增量为9.38亿元,分别占当年增长总额的74.67%、21.42%和3.91%。

值得一提的是,在增长最快、增量最大的社会卫生支出中,商业健康保险费增量为94.16亿元,占筹资总额增量的比例为39.21%,增速达到61.62%,成为当年卫生总费用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在卫生总费用14个百分点的增速中有5.76个百分点是商业健康保险的贡献。

同时,2015年,政府、社会、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筹资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30%、58.31%、17.39%,分别比上年变化-0.43、2.46、-2.03个百分点。

其中,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17.39%,较上年下降2.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0%和5.25%,较上年下降0.44和1.13个百分点。这表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高于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增速,居民就医负担在进一步下降。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将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至30%以下作为卫生改革的目标之一。WHO则指出,只有当个人现金卫生支出降低到卫生总费用的15%~20%时,经济困难和因病致贫发生的机会才能降低到可以忽略的水平。本市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已降至较低水平,卫生筹资结构的合理性、卫生筹资的公平性提高。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