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11岁男孩涛涛在某度假酒店的水世界玩水滑梯时,被后面紧接着滑下的9岁男孩小强踹伤,经诊断为脾破裂,涛涛将小强及酒店诉至法院。昨天下午,顺义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9000余元。
今年7月8日,涛涛与父亲李某每人花80元购票在某温泉度假酒店度假,该酒店有水世界的游乐项目。涛涛在水滑梯上滑下来时,被紧随其后的9岁男孩小强用脚踹伤。事发后,双方家长带着涛涛去医院救治,涛涛后被确诊为腹部闭合式外伤、脾破裂、腹腔积液。
因李某与小强父母及酒店对涛涛受伤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涛涛诉至法院,要求小强、酒店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2万余元。
涛涛的父亲称,事发水滑梯是儿童娱乐区,家长不能进入,“酒店说双方家长有监护义务,但这个地方成人进不去,有事也难以及时救援,事发现场一个安全员都没有”。
小强的父亲赵先生也称,事发后他回到游玩现场观察并拍下视频,发现没有安全员也没有救生员,“我认为酒店存在重大过失”。酒店方则认为,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双方孩子的家长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公司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故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涛涛年仅11周岁,其监护人事发时离开,故原告方自身存在一定责任。9岁的小强将涛涛撞伤,应承担赔偿责任。作为经营者的酒店方,有义务对游客在安全保障上进行管理。因此,按照各责任的划分,原告涛涛、被告小强、被告酒店分别承担责任比例为20%、50%和30%,因此判决两被告共赔偿原告各项损失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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