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帮助堂哥搬运婚前财产遭到堂哥前妻家人的阻拦,竟操起菜刀砍伤两人。近日,经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湘贵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湘贵的堂哥刘某与妻子李某离了婚。今年2月13日,刘湘贵与家人一道,前往李某家中搬运堂哥刘某的婚前财产。但在搬运过程中,刘湘贵一行人遭到李某母亲蒋某及其他亲戚的阻拦,继而双方发生口角、扭打。在扭打过程中,刘湘贵拿起一把菜刀将在场的李某亲戚袁某的头部,以及蒋某的左脸砍伤。经鉴定,袁某、蒋某的伤情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刘湘贵主动打电话报警,现场等待处理,并与被害人袁某、蒋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后刘湘贵履行了赔偿义务,得到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向正生)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