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0月30日专电(记者向志强)今年6月3日,一名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期间,与该院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纠纷,引起舆论关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通报:2名涉事工作人员被处分,青秀区人民法院院长被诫勉谈话。
通报称,2016年6月3日,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过程中引发纠纷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市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启动责任调查程序,对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院长林中材进行诫勉谈话。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南宁市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调查,6月7日公布了调查结果并提出了五点处理意见:一是青秀区人民法院向吴良述律师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二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吴良述律师出具接收立案材料的凭证,并依法及时告知立案审查结果。三是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向社会通报结果。四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五是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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