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10月27日电 (林玲)福州市公安局27日对外通报称,日前,福州某快递公司未执行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制度,致使藏匿毒品的包裹顺利流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福州市反恐办将该案件移交给快递主管部门,由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治安清查整治百日会战期间,福州市公安局加大了对物流寄递业等行业、场所的检查力度。福州市反恐办根据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供线索,发现福州某快递公司不仅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也未对邮寄物品执行开箱验视,致使100余件藏匿有违禁品大麻的包裹得以流通。
福州市反恐办将情况函告该快递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高度重视,经核实,于10月8日依法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并对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乔某、网点直接责任人赵某分别处以5千元、2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福州市反恐办依据该法及行业防范暂行标准,组织各地反恐办、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寄递、旅游、化工企业、加油站、汽车站、地铁站、火车公交枢纽站、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场所的督导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16轮次的涉恐隐患梳理摸排,检查重点行业、场所670余家次,5个单位被开出“反恐罚单”。除了上述快递公司被开出11万元人民币的罚单外,永泰一家A级客运站因未履行反恐法法定职责,也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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