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黄洋洋)假扮警察替人“办事”,穿警服上街被识穿,今年刚满25岁的戴某某,已因犯招摇撞骗罪两度入狱。岂料去年11月释放后刚过2个月,再次假冒警察诈骗得近9万元。昨日,该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宣判。
据悉,戴某某出生于1991年6月1日。2011年1月20日因犯招摇撞骗罪、盗窃罪被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201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被告人戴某某冒充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徐某某”身份,通过QQ结识了被害人邹某某。2016年1月,戴某某以帮邹某某代办驾驶证、车辆通行证、疏通法院关系为借口,先后骗得人民币80800元。
2016年1月10日左右,“徐某某”在微信上聊天时说他可以帮人代办驾驶证,但须先付7000元。邹某某相信了,让他帮忙办理。2月1日,“徐某某”说驾照可以拿了,并说年底要纪律检查,叫邹某某删了聊天记录。岂料一天过后,便开始用各种理由拖延“办证”。2月5日下午4时左右,邹某某去到公安局门口,“徐某某”说了声“正在开会”随之失联随之失联,邹某某于是立即报警。
海珠区法院昨日宣判,被告人戴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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