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为了逃避处罚,昆明一驾驶员将前后车牌上的字母“F”贴上一条胶布,变成了“E”,结果,为了就这么一“横”,他要付出15天以下拘留的代价。
当事民警介绍,9月18日上午10点10分,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巡逻交警发现前卫路一辆“野马”小轿车违停占道,但在例行查询比对后没能获取该车登记记录。
民警再次仔细观察该车前后两副车牌,发现车牌被动了手脚,仔细辨认发现,后号牌上最后一个字母“F”下面贴了一条不干胶,变成了“E”。扯去贴粘部位,露出了云A347FY车牌号字样,而此车牌与现场车辆信息吻合。
因涉嫌伪造车牌,司机不在现场,民警依法将涉案车辆进行了拖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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