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内连发三起交通事故,造成一人身亡四人受伤。看似身形轻巧的电动车、摩托车上,伤痛已超载。
据往年长沙交警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日均400起交通事故,一半和电动车有关,违规占用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等违法行为是主要诱因。电动车本是一种便民工具,为何却频频成为“事故主角”,电动车的“悲情故事”为何会一再重演?
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邹绚绚 长沙报道
16日晚8点47分左右,在古曲路西街花园附近的一个转角路口,一辆观致小车撞上一辆载有3人的电动车,电动车上乘客倒地,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坐在最后的女乘客伤情最为严重。
芙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重案组组长章典介绍,该路口较为狭窄,加上电动车逆行,导致两车相撞。“我们赶到现场时,小车已经驶离。”
民警在查看现场视频时发现,事故发生后电动车上三人瘫在地上,而小车右前灯也受到较为严重的撞击。但事故发生后,小车并未多做停留,而是迳自驶离现场。
由于现场视频距事故发生地点有一定距离,小车车牌并不清晰,伤者和围观市民对小车的描述也各有不同,“一些市民说,小车是凯迪拉克。”章典介绍,通过视频排查,同时间段该路口并未有该款车型。
根据小车最后驶离的路线,民警进行了一整夜的视频排查,终于在湘府路大桥往西北边匝道口的一视频监控中,发现了该辆小车的踪影及准确的车牌号码。此时,据事故发生已有近20个小时。
据悉,这是一辆深棕色的观致小车,车牌号为湘AT××09。在离开事故现场后,小车继续往南边行驶19公里,到达坪塘一个空旷的停车场。下车后,驾车者又打了一辆的士,返回高桥商贸城附近的某小区内。
肇事者
和老婆吵架后心情差
9月17日下午6点,小车车主虢某驾驶肇事车辆来到芙蓉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然而在此之前,民警根据车牌信息,联系上了虢某。“开始,他拒不承认撞车的事,还称自己的车就好好地停在家里,直到我们说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他才松口。”
“我当时和老婆吵架,心情很差,所以什么都不想去管了。”9月18日,在芙蓉交警大队122事故中队审讯室,涉嫌肇事逃逸的司机虢某说,事发当晚,他与妻子争吵后,便驱车从星沙出发,一路开到古曲路口。发生撞车后,虢某称自己有感觉到车身的晃动,并瞟了一眼右边,发现右边的后视镜被撞歪,“我以为是和别的小车剐蹭,当时也不想管,就继续往前走了。”虢某称,和老婆吵完架后自己脑子一片混乱,根本未察觉到撞上的是电动车。
责任划分
逆行电动车也要负部分责任
民警介绍,在该起事故中,逆行的电动车也需要负一部分责任。此外,电动车还存在违规多载乘客的行为。而观致小车在与其他车辆相撞后,未及时下车查看现场却驶离,其行为属于肇事逃逸。
在得知事故造成三名乘客受伤后,虢某称自己会负责到底。虢某介绍,自己2009年就拿到驾照,一直没有发生过事故。目前,虢某因肇事逃逸被拘留,民警正对虢某是否涉嫌酒驾或其他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电动车、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统计数据:
2013年
11.2万余起
2014年
13.1万余起
2015年
15.2万余起
2016年1-7月
5.1万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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