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窦某谎称要购买对方出售的物品,却利用跨行转账延迟到账的特性,故意在转账时输错一位卡号,被害人在接收到转账业务提示短信后误以为转账已成功,而将物品交付。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西城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窦某提起了公诉。
2015年7月13日,小田在网上挂出出售一部限量版手机的消息。没过多久,窦某就联系了小田,商谈好的价格比小田买手机的价格高出了6000余元。
半个多小时后,小田和开着奔驰SUV的窦某见了面。窦某提出自己的现金不够,但可以用自己农行卡给小田的建行卡转账。几分钟后,小田收到了银行客服发来的转账申请短信:“您好,我行已受理袁某向您最后四位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汇款14000元的申请,请以实际资金到账情况为准。”谨慎的小田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询问,客服答复说跨行转账会在6个小时之内到账。于是,小田把手机交给了窦某。
但到了晚上8点,小田的银行账户并没有收到对方的转账,然而,就在小田想质问窦某时发现,对方手机已关机。小田这才察觉到自己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除了小田,姑娘小张被骗的套路也如出一辙。小张收到“转账”短信后,就把手机交给对方。一天后,小张发觉钱还没到账,这才报了警。
故意输错卡号骗钱
据犯罪嫌疑人窦某介绍,他在交易时会以现金不够为由,给对方手机银行转账,然后在手机银行转账的时候(一定要跨行转账),故意将对方的银行卡号输错一位数,输入钱数,选择好对方的开户行,输入对方的银行卡用户名。银行会给对方银行卡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转账业务提醒短信。但此时,窦某的钱不会直接转入对方的账户,要等银行审核,在银行审核时发现收款人的卡号不对,就会把钱数退回窦某的卡内。如此一来,对方误以为收到银行短信提示就万无一失,并把财物交给窦某,窦某的骗局也就得逞。
办案检察官许晓燕提醒,涉及财物问题应慎之又慎,需以“实际资金到账情况为准”。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