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廊坊9月12日消息(记者王逸群 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电动车快速廉价,近年来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短途出行的首选。目前我国电动车保有量保守估计已经超过了两亿辆,跟全国机动车保有量不相上下。然而,别看电动车规模庞大,但在从生产销售到改装管理等环节上,针对电动车的法律法规还相当欠缺,制度上存在的漏洞也不容忽视。今天起,我们将推出系列报道《电动车非法产销调查》,聚焦电动车乱象。
近年来,一种名为“老年代步车”的交通工具,因为上手容易、价格低廉等原因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是,这种车无照上路、 乱闯红灯、强行变道、非法营运等问题也让它饱受争议。记者调查发现,多数老年代步车出自一个个没有经营资质的小作坊,行驶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河北廊坊大城县,距离北京直线距离不到200公里,是北方最大的电动车生产集散地之一。大城县南环路上,众多品牌的电动车经销商的广播广告,不绝于耳。一家老年代步车代理经销商,为了推销外地生产的所谓“高级”电动车,甚至主动曝光大城县的电动车产业乱象,“目前市场上有多个品牌电动汽车,但是多是山东、河南、河北小厂家小作坊生产的,无技术含量,无质量保障,更无安全保证……”
从大城县县城一路向西前往阜草村,各种老年代步车的广告牌,路边灯杆上的道旗随处可见。不少店前停着山寨版的“路虎”或者“宝马”外形的老年代步车。这些街边的门店,很多采取了“前店后厂”的模式。当地生产四轮老年代步车的金泰电动车负责人,带着记者来到距离展销店面不过几百米的生产组装车间。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辆老年代步车最大的成本,主要是车壳和电池。很多非法组装的小作坊,没有经济实力引进数千万元的车壳的冲压设备,也不可能花几十万设计开发车壳的新外观,一般都是先从江苏等地购买车壳散件,然后在当地购买各种零配件,进行组装。组装本身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负责人介绍,“开车壳模具的钱,像这种车得600万,微型轿车的壳得1400万。江苏是专门开车壳模具的,我们专门是生产电器件、底盘,然后组装。”
大城县津保西路一家名为雷尔电动车的厂房内,凌乱堆放着各种电动车的零件。尚未焊接组装的车壳散件、车轮、电动油门、方向盘胡乱堆放在一起。成捆的电动车车门密封橡胶条,和各种颜色的电线纠缠在一起,上面落满了灰尘。一辆辆焊接组装好的老年代步车的车壳,有的还没有喷漆上色,油漆桶和等待安装的电动车车窗,堆放在厂房后面的草丛中。组装工人用硬纸条搅拌着八宝粥罐子里的不明胶状物。虽然厂房内几个电风扇不停地转着,整个“车间”还是弥漫着浓烈的刺鼻气味。
记者:这是准备喷漆的车壳子?
工人:喷漆,嗯,这是没有组装完的。
记者:组装一辆多长时间?
负责人:组装一辆,大概4个小时就行。
在另外一家露天的没有任何标示和资质的小作坊,7、8个工人,正在将十几辆电动车装车准备运输。工人告诉记者,四轮电动老年代步车,只要有外观图,他们就能够私人定制。
在记者的要求下,一位负责人带着记者试驾了一辆外观酷似QQ的老年代步车。对方称,这种代步车的配置依据价格分为不同档次,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贵的贵在比如说底盘等等,贵的开着和坐着绝对不一样。比如说那个“大路虎”款的,电机是4000W的,交流电机,控制器和后桥都不一样。像这个,就是很普遍的1800W电机,小轱辘。”
记者暗访发现,大城县的几家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家,都是打着“擦边球”的方式违规生产、组装老年代步车。其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有的虽然写了电动车生产、助力车生产,也有的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但因为老年代步车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国家标准,只是一种商业叫法,在交通管理及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中,从来就没有“老年代步车”的概念和界定。金泰电动车的老板坦言,因为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包括他们在内的很多公司,就按照自己的所谓“企业标准”来生产。购买使用这种电动车,牌照、保险和驾照,统统不需要。
而更多的家庭式小作坊,更是连正规的工商注册都没有,就堂而皇之进行非法组装。组装一辆老年代步车,2、3个工人,快的几个小时,慢的最多也就1天时间。组装之后,也没有条件进行质量检测、碰撞测试、刹车测试等等。除了随处可见的生产老年代步车的“工厂店”, 生产配件的小作坊也不在少数,电机、碟刹、底盘、转向、防盗锁,各种零配件基本都能买到。在一家生产销售电动车“油门踏板”的门店里,一个不到20岁的小孩,一边看着手机中的游戏直播,一边拿着电动工具组装零件。这种塑料电动“油门”非常便宜,一个不到10块钱,记者拿到手里稍用力,就能够折变形。工人说,这种“油门”一天能做差不多一千个。
环境恶劣、手续不全、没有标准,小作坊手工速成组装出来的老年代步车,质量能过关么?一家工厂店的销售道出了实情:这里面很多“道道”的,一般人不懂的。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当中明确表示,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力只作为辅助的才能叫做电动自行车,而且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千米每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千克。这样看来,老年代步车并不能称为电动自行车。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定义,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总的来看,所谓“老年代步车”,没有一点不符合“机动车”定义的地方。
主持人:既然在法律上,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应该被高度怀疑就是机动车,那么我们试想,成千上万的速度飞快、不守交规、质量堪忧,关键不用上牌、根本就管不了它、找不着它的机动车行驶在路上,将给所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带来多大的隐患?对“老年代步车”的法律和管理真空,就显得格外可怕了。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