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九江9月11日消息(记者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长江江豚,是我国特有的珍稀淡水哺乳动物, 被称作“水中大熊猫”,鄱阳湖又被称为江豚最后的“避难所”。梳理近年来媒体报道可发现,采砂、滥捕、环境污染成为鄱阳湖江豚生存面临的三大杀手。
为了更好了解鄱阳湖内江豚的生存状态,保护江豚的生存环境,有环保志愿者向江西省水利厅申请公开鄱阳湖内有关采砂、运砂情况的信息,但是并没有得到书面回复,于是志愿者向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近日,水利部通过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江西省水利厅在规定时间内对志愿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岳桦是一名环保志愿者,他和同事调查发现近年来大量的采砂船、运砂船由长江干流涌入鄱阳湖,湖区生态平衡被打破,鱼类产卵场遭到破坏,密集的采砂、运砂活动危及长江江豚生存。“现在鄱阳湖上,大量挖砂船运行和江豚的生活栖息地是重合的、有冲突。因为江豚是靠声呐定位的,如果大量运砂船在航道中会影响到江豚的活动,甚至很多江豚被运砂船螺旋桨打死了。”
岳桦认为,申请公开鄱阳湖挖砂情况的相关信息,可以更加有力地监督非法采砂行为,促进保护江豚的工作。因此在今年5月份,他向江西省水利厅申请公开四个方面的信息,其中包括鄱阳湖水域可采区与禁采区地图,可采期与禁采期时间表;鄱阳湖区2000年至今历年的采砂总量;鄱阳湖水域采砂船只数量、功率及分布;鄱阳湖区2000年至今历年来非法采砂案件记录等信息。
岳桦认为,申请有关信息的公开,就更方便他们去监督非法采砂的问题,更方便公众去认知哪些算是非法采砂,哪些不算是非法采砂。
岳桦告诉记者,6月中旬江西水利厅工作人员来电,拒绝了他的书面答复的要求,并称电话告知就算答复。在志愿者提供一段电话录音中,江西水利厅工作人员这样解释:它里面是说可以答复,但是没有说一定要书面答复还是口头答复还是哪种答复方式,只是说我要告知你,要告诉你理由和原因,我要保障你的权利,哪些东西可以公开,哪些东西不可以公开。就是说我让你心里有一个底的意思。
水利厅工作人员在电话中透露,对于岳桦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了禁采区地图以及禁采区时间表以外,其他内容因涉及国家以及经济安全原因,无法公开。对于非法采砂案件记录等信息,仅对利益相关人公开。如果申请人单独申请禁采区信息,需到现场查阅、复印,拒绝按申请人要求以邮寄的方式提供。
岳桦认为,江西省水利厅电话回复的方式不符合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因此在7月11日向水利部提出行政复议。水利部近日签发《行政复议决定书》。表示,因江西省水利厅明确了获取信息公开的途径不包括电话方式,所以水利厅电话回复属于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最终,水利部要求江西省水利厅自收到该决定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书面处理意见。环保志愿者岳桦说,下一步他们将依据省水利厅回复的书面处理意见,决定是否提起行政诉讼。
有评论指出,表面看这是一起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争议,其背后是近年来通江湖泊、支流中,非法采砂运砂导致生态破坏的大背景。砂石,因为采挖利益巨大,被称为水中“软黄金”。2002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出台后,在多部门依法整治和重点打击下,无序采挖、过度采挖局面有了极大好转,采砂业由长江干流转入通江湖泊和支流。而梳理近年来媒体报道可发现,非法采砂已经对包括鄱阳湖、洞庭湖在内的诸多水域造成了很大影响。
岳桦指出,“我5月份的时候去过九江星子县,看到码头边放眼望去看到不少挖砂船。湖水高的时候船就走到其他地方去了,湖水低的时候,更多的挖砂船都集中到星子县那一片,从卫星地图上看星子县都是被挖砂船形成的一条“带”给包围了。”
具体到江西省,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江西省公布《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拟在鱼类主要产卵场、自然保护区等水域禁止采砂。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在7月首次提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群众实在看不过去了。要求信息公开,不是为了向当地水利厅发难,而是想积极参与到治理非法采砂、保护湖区环境的活动中去。而相关部门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倒让人心生疑窦。希望有关部门积极回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尽早公开信息。
而即便信息公开了,公众希望看到的不只是写在纸面上的数据,或者从公开的信息中发现非法采砂屡禁不绝的秘密,而是要实实在在的看到江豚的生活栖息地得以恢复,湖区生态得到切实改善。有关事件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