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9月7日电 (陈立烽 曾昭辉)与朋友聚会后开车回家,正好碰上警察设卡查酒驾,喝过酒的饶某为逃避检查,驾车冲卡,还将协警撞伤。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7日披露,该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6年5月25日晚上,长汀县公安机关民警李某、张某带领辅警钟某、陈某等人在长汀县城一路段对过往的车辆进行交通执勤盘查。当晚9点左右,被告人饶某酒后且未携带驾驶证驾驶一辆白色小车途径盘查路段时,执勤民警两次示意被告人饶某停车接受检查,但被告人饶某却驾车冲卡逃离现场,并将执勤辅警钟某撞倒,造成钟某全身多处受伤。
经法医鉴定,钟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案发当晚,被告人饶某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讯问,事发当晚饶某酒后驾车,为逃避执法检查驾车而强行冲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饶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办案法官给饶某算了一笔账:按照饶某当时的情况,他被交警查获可能只是酒驾违法,受到的处罚也只是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一次性记满12分。而如今,饶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真是“因小失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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