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日讯 记者刘子阳 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近日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篡改同学高考志愿案犯罪嫌疑人郭一泽批准逮捕。
2016年高考后,胶州一中应届考生郭一泽(已满18周岁)得知同班同学常升报考陕西师范大学,将常升的高考志愿由陕西师范大学偷改为鲁东大学,致使常升未被正常投档。
该案发生后,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8月12日,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一泽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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