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与人签订房开施工合同后,李某发现该工程根本不存在,然后,发现事情不对,他并没有报案,而是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并收了10万元保证金。昨日,李某因此被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李某是毕节市七星关区人,2013年5月,他获得了遵义某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的施工合同,约定20天后进场施工。但项目开工时间一推再推,直到2014年底,李某才弄清楚该房开工程实际上并不存在。
得知受骗后,李某并没有走法律程序解决,而是考虑到自己急需资金进行周转,可借此“工程”获取现金。2015年1月28日,李某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并收取了10万元保证金。后来,对方见迟迟无法开工,经多方打听明白自己落入圈套,随即报警。今年6月19日,李某被警方抓获。
昨日,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其实施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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