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司法机关公信力:河北临城实行涉案财物“二维码”管理

2016-08-20 07:33:46 来源:济宁新闻网

新华社石家庄8月19日电(记者曹国厂)刑事诉讼活动中处置涉案财物时,易出现财物损毁、丢失甚至被“掉包”情形,从而导致司法不公、办案人员贪赃枉法等问题。对此,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引入物联网思维和二维码信息技术,“量身定做”管理载体和平台,实现了全诉讼程序刑事涉案财物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有效提高了司法机关公信力。

临城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志刚说:“依法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针对涉案财物信息采集、录入、保管、移送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临城县检察院采取措施,做到信息录入“无漏项”、保管“无死角”、移送“无缝隙”。

今年3月,临城检察院率先在邢台市政法系统开通了联通公检法三部门的全诉讼程序刑事涉案财物统一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集智能检索、电子录入、数字拍摄、柜格分配、信息共享、统计分析、环境监控、时间预警等众多功能为一体,使涉案财物信息流转轨迹全程可视、可查、可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

据介绍,临城县检察院还从强化法律监督入手,建立了涉案财物动态监管新机制:立案环节“全录入”、捕诉审环节“全核查”、执行环节“全延展”。同时,积极推动监管触角向财政部门联通,实现法律监督与财政监督的双保险,确保对赃款赃物的追缴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永不清零,直至安全、足额上缴国库,确保每起刑事案件的全部涉案财物得到依法处置,力争做到“案结物清”。

目前,临城县检察院在全诉讼程序刑事涉案财物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录入各类刑事案件78件(含无涉案财物信息案件37件),录入涉案财物二维码信息825项,对26万多元涉案款进行监管,对办案部门处理涉案财物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4份、书面监督意见3份。

邢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何兴国说,涉案财物统一信息管理,实现了涉案财物信息的跨部门网上采集、流转、管理和监督的全程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临城县律师张瑞说:“检察院推行全诉讼程序刑事涉案财物统一信息管理机制以来,我经办了几起涉及涉案财物的刑事案件,感受到这个机制的规范和高效,有利于提升司法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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