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有媒体网曝“马龙县政府因拖欠工程款,包工头戴克建开启徒步‘讨债中国行’”一事,云南曲靖马龙县外宣办回应称,由于工程承包纠纷,当事人拒不办理拨付手续,目前马龙警方已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据马龙县委通报,马龙县盛程源建筑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处(经理戴克健,又名戴宗言),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承建了马龙多个学校的22个工程,工程总审计价为2069.563932万元,工程拨款严格按照《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规定进行。发包方已支付戴克健1971.1016万元,欠工程款98.462332万元。
经律师事务所依据《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及合同约定条款规定进行审查核算,发包方应承担工程欠款98.462332万元,利息55.1537万元,戴克健因工程违约应承担违约金71.56万元。工程欠款加上利息再减去戴克健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发包方实际应支付戴克健款项82.056032万元。戴克健要求以高额利率并复息计算利息,声称发包方欠其教育工程款及利息440余万元。戴克健未提供其利息计算的具体依据及方法。
在工作组与其协商过程中,戴克健要求县政府先支付其1000万元,方可进行协商处理。马龙县政府依法成立工作组调查、处理该事项,称资金于4月20日到位,发包方多次通知戴克健于5月20日前办理工程款项,戴克健拒不办理拨付手续。
8月12日,马龙警方依法对戴克健作出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戴克健正在马龙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