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征婚征来一个“韩国籍”的女友,陕西小伙贾明(化名)很欣喜,为了顺利成亲,甚至多次大方送出彩礼,最终在没有领证的情况下办了婚宴。可第二天,“妻子”就坦承,3个亲属都是花钱雇的,之后“妻子”以回家看父母为由离开,玩起了“失踪”。
最终,他才发现,“妻子”籍贯山东并非韩国籍,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在与自己办结婚仪式的两个月前,“妻子”已经与另一男子在西安登记结婚。
给“韩国”未婚妻数万彩礼 办结婚仪式后总见不到人
26岁的贾明是渭南人。2014年7月,他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征婚信息,随后有一名自称“郑丽”的女子加了他的QQ号码。“当天晚上她就打电话了,说父母在上海,她加入了韩国国籍,在釜山。”贾明说,此后两人一直保持电话联系,并建立了恋爱关系。
一个月后,“郑丽”说她要回国,带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在西安与贾明见面,并发生关系。贾明说,那年9月,“郑丽”表达了订婚的意思,“她说交往这么长时间了,如果觉得合适,就去她家订婚,还说她爸妈催她嫁给其他的有钱人,要我先将彩礼钱给她,然后才同意和我结婚。”于是贾明给“郑丽”哥哥账户打了3万元,之后郑丽说父母同意结婚,但一直没有带他去见她父母。据贾明说,此后,“郑丽”大约来过西安三次,每次过来都是以结婚为理由向他要钱,他陆陆续续给她现金或转账数万元。同年12月,两人在贾明的老家渭南举办了结婚仪式。贾明说,“郑丽”没有和他领结婚证,给出的理由是她是韩国籍,以后想多要几个孩子,领证后就会受到政策限制。“办仪式时她家来了三个人,说是亲属,可结婚典礼的第二天,她告诉我那三个是她花钱雇来的,我当时也没多想。”随后,二人来到西安,没多久,“郑丽”说要回上海看父母,两人就分开了。然而,2015年3月,贾明发现“妻子”电话关机,联系不上,心急的他还去上海找过,但是没有找到。好不容易在徐州见了一面,“郑丽”说过几天会到西安,但贾明回到西安左等右等,也不见“妻子”踪影。感觉上当受骗,贾明报了警。
女子其实是山东籍 自称曾嫁韩国人离婚后又生子再婚
去年8月25日晚,贾某在西安市长安南路遇到“妻子”后通知了警方,“郑丽”被抓获。一查,“郑丽”只是假名,她其实姓郭,30岁,山东人。侦查机关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郭某对其虚构身份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去年9月,郭某因涉嫌诈骗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侦查机关调查时发现,贾明对“妻子”的了解并不多,只见过“妻子”的同学。他记得他俩办完婚礼回到西安没多久吵了一架,他在西安城南草场坡的租房里摔了盘子,“妻子”气极出门,回来时带了一个小伙,说是同学。
经侦查机关调查,“郑丽”带回来的小伙并不是什么同学,而是她正儿八经的丈夫小黄。据小黄说,2012年2月,他大四下半学期开学报到,在西安到济南的火车上遇到了请他帮忙搬行李的“郑丽”,“郑丽”自称韩国籍,在韩国做服装设计。因相谈甚欢,原本要在兖州站下车的“郑丽”改签到济南,到站后,两人发生关系。此后,小黄继续上学,“郑丽”去了韩国,两人通过电话、网络保持联系。
但很快,小黄就发现不对劲,“她的山东话太标准了。”2012年4月,“郑丽”告诉他,她其实姓郭,山东人,跟韩国籍前夫离婚后还生活在韩国。小黄答应继续交往。一个月后,两人在陕西、山东分别见了双方家长并订婚。2013年3月,小黄回到西安,郭某去了韩国,两人再无联系。2014年8月,郭某带着一个不到一岁的孩子来到西安,说是小黄的孩子,要求结婚。看着孩子确实像自己,小黄就答应了。一个月后,两人租房同居,同年10月登记结婚。
据小黄说,草场坡的房子是之前他俩租的,后来搬到别处。对那次与贾明的碰面,郭某给出的解释是“有个男子纠缠她,在老房子砸东西”,让小黄一起去看看。临行前,郭某还嘱咐,如果对方问起来,就说是同学,小黄不解,郭某搪塞说“完了再给你解释。”到了草场坡见面后,郭某就骂那个男子,男子则不停道歉,还让小黄看郭某骂他的短信,让他评理。
领完结婚证后又与他人办结婚仪式 女子称不知为什么
落网后,郭某供述,她初中毕业后到上海、广州等地打工,认识了韩国籍的第一任丈夫,2009年底结婚,两年后离婚。2012年2月认识小黄后一直交往,并生了孩子。与小黄结婚后,一直是分居状态,平时工作在韩国。
2014年7月在网上看到贾明的征婚后,她就开始聊天交往。同年8月她带孩子来找小黄时,和贾明见了面。后来,贾明就说喜欢她,要结婚,“我说如果想结婚,就拿出你的诚意来,准备租房,拿出聘礼钱……”贾明给了3万元后,她和贾明订婚,男方家长陆陆续续给她几千、一万,还有金手镯等。对于找人冒充亲戚,郭某解释因其父母不会来,如果见不到家长,贾明无法交代,“他说你就随便找个人来。”婚礼后两人回到西安,她还是不愿和贾明生活,总是吵架,她就去了小黄那里。后来在徐州见面时,她已经说自己结婚了,但贾明不信,还是说要好好过日子。
至于为什么没有告诉贾明真实姓名,郭某称是自我保护。当检察官问到,她已经和小黄登记结婚,为什么还要和贾明办结婚仪式时,她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郭某称虽然到了韩国,但和贾明还保持着联系,也在谈结婚的赔偿问题。她承认,从贾明处拿到的钱,都被她花完了。
雁塔区检察院调查确认,郭某涉案金额为88802元,另有一条金项链和一个金手镯。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郭某在已有婚姻的情况下,以结婚为名骗取贾某财物,涉嫌诈骗罪,近日已对郭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其4年左右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华商报记者宁军 通讯员黄晓宁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