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民宅被注册12家公司 房主质疑监管部门审查不力

2016-08-05 07:30:36 来源:济宁新闻网

央广网南京8月4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王志达)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60平的老房子,住了30年,竟然冒出了12家公司。家住南京的谢女士最近发现,自己的房屋信息被人盗用,注册了大大小小的12家不同公司。

担心惹上麻烦的谢女士找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这些部门却表示,对于企业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等材料,他们只负责“形式审查”,至于情况是否属实,由申请人自己负责。那么,房产证没有外借,公司是如何在工商部门成功注册登记的?登记信息如果出现盗用,又该由谁监管呢?

南京的谢女士家住在秦淮区光华园小区的一套普通民宅,住了整整30年的她,直到最近社区对区内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核查时,她才被告知,自己这套面积只有60多平方的小房子,竟然“蜗居”了12家大大小小的公司。

“社区通知,说我家住房上面注册了7家公司,我当时听了就懵了。我说那怎么办呢?他说那你就工商所查查看去,他就把地址给我了。一家是御道街58号的光华门工商所。他当时查是有1家是私人的,在这边办的。另外11家是在太平南路69号办的。”

担心惹上麻烦的谢女士第二天赶紧找了其中11家企业的注册的南京市工商局秦淮区登记大厅,得到的答复是:工商所只负责营业执照的发放,后期监管得找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今天也致电登记大厅进行询问。

登记大厅工作人员:您或者到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那里有一个投诉举报中心,到那里去看看它怎么处理。

记者:注册企业是在你们这注册的呀。

登记大厅工作人员:我们只是收材料,我们也不要求他把产权证原件带过来,对吧?

记者:那你们审不审核?

登记大厅工作人员:肯定就复印件看一下,我们不要求原件带过来的。

不得已,谢女士又来到秦淮区政务服务中心,这里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供了这些企业的资料,上面显示,这12家企业注册时间最早的是2014年2月,最近的一家注册时间就在今年3月,注册资金从50万到1亿不等,企业类型包括建筑工程、资产管理、文化传媒、汽车销售、养老产业等。值得注意的是,这12家公司,都是委托一名叫刘雨的女性代办的。记者尝试拨通这些企业以及代办人的电话,结果都是无人接听或停机状态。

记者对比了企业注册提交的房产证复印件与谢女士持有的房产证原件,发现两者除了地址相同,其余信息完全不一致。谢女士质疑,这么多的假房产证,是怎么瞒天过海,通过审核的?谢女士说,“这个房子里面,注册了不止一家两家,而是十几家公司!(秦淮区市场监管局)是怎么注册上去的?你们最起码要给我个说法!他们当时给你们的证明,肯定都是假的,我也问了家里所有人,没有把身份证、房产证借给过任何人!我说现在诈骗犯那么多,如果这些公司,不管哪一家出现诈骗行为,人跑掉了,那债主还不按照地址来找到我啊?那我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啊!”

对此,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调研员姜忠忠回应称,按照相关规定,对工商登记注册材料采用的是形式审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出现这种情况,不能完全怪市场监管部门:

姜忠忠表示,作为政府部门,职责法定。法律上规定就是形式审查。他提交的一套材料的真实性,就是要申请人来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就有,比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吊销他的营业执照,都有规定。

得知谢女士的遭遇,秦淮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周锋说,他们将会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根据投诉举报人反映的这个情况,我们会进行检查。检查之后,依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相关规定,把它们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向社会公示。如果确实是提供了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房屋信息被多家企业同时盗用,却都能顺利注册。市场监管部门所说的形式审查是否只是一个形式?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认为,虽然工商部门的职能逐步从管理转向服务,但不代表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仍应该承担相应的把关的责任。他表示,从注册的角度来讲,工商部门更多地是从法律程序(出发),但是在做法上,不能接受的是:我们不知道,这个现象我们不管。我们不管核实真假,这个回答是有问题的。

刘纪鹏表示,为了大家办公司方便,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工商管理作为第一关,要把握好。

采访的最后,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调研员姜忠忠也表态成,现在国家鼓励创业,企业多了,门槛低了,但不能因此就弱化监管。如果该管的不管,也是部门失职。

姜忠忠说,该谁做的事情谁就要做好。放开了市场,入口放宽以后,后面的监管一定要严!要是因为多了就不管,那肯定不行,那就是部门失职。

最后,在多个部门兜了一圈的谢女士,只能选择先向大光路派出所报案。半个月过去了,相关部门至今没有给她一个说法。

谢女士说:“他们只是做调查,核实情况,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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