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东)近日,衡水男子范某为了享受“舌尖上的美味”,决定下河捕鱼,然而他捕鱼不是用渔具而是用网上购买的“鱼雷”炸鱼。孰料,鱼没炸到,自己却先进入了班房。
7月初,范某在微信中看到有人转发有关“鱼雷”炸鱼的视频和图片,一颗“鱼雷”扔进水里,数十条鱼立即漂了上来。范某爱吃鲜鱼,他曾见到衡水开发区某池坑内鱼群游来游去,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遂通过朋友张某于14日从网上联系微信好友购买了8颗“鱼雷”。后范某携带从张某处购得的8颗“鱼雷”,在开发区某池坑内进行炸鱼。
经群众举报,衡水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方成功将违法行为人范某和张某二人抓获,经讯问,违法行为人范某、张某对非法买卖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范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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