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 江西九江两次共问责11人

2016-07-15 07:21:29 来源:济宁新闻网

南昌7月14日电 (记者 王剑)记者14日从江西省纪委获悉,该省九江市再次问责4名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的国家工作人员。此前的7月10日,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问责7名违反防汛纪律人员。

据九江市纪委通报,7月12日凌晨4时许,市委防汛督查组在八里湖堤市环保局防汛责任段督查时,发现该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值班人员陈亦军、毛承喜不在防汛责任段。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7月10日18时许,彭泽县市场管理局棉船分局局长邢代平、县交警大队棉船执勤点负责人方远根(聘用人员、非党员)等人违反防汛工作纪律,防汛期间在棉船镇新区源酒店饮酒,且邢代平未按要求坚守岗位,私自调岗。邢代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方远根被责令作出书面检讨,扣除一个月绩效工资。

通报强调,防汛抗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防汛抗洪责任就是政治责任。7月7日,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向全市印发了《关于严肃防汛抗洪有关纪律的通知》;7月10日,又对永修县7人违反防汛抗洪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进一步重申了防汛抗洪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九江市督查组在近日的督查中发现,永修县科技局副局长、永修县国税局副局长、永修县供销社工会副主席、永修县残联工作人员等7人在防汛值班期间脱岗。

当地纪委称,“仍有极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形势认识不清,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全市防汛抗洪进入关键的决战时期,思想上放松警惕、心存侥幸,行动上自由散漫、擅离职守,这是典型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对上述问题的查处,再次表明我市严肃防汛抗洪纪律,严格执纪问责的坚决态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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