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世杰 通讯员 解伶伶)来自平山县的两名男子,嫌在砖厂干活累、收入低,跑到石家庄市区租了房子,买来撬锁工具,专门盗销摩托车、电动车。7月11日,他们正要准备“大干一场”时,连同收赃人员被新华公安分局合作路派出所民警抓获。
7月11日13时许,有群众向合作路派出所所长陈旭反映,有两名男子在新华区北二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某小区路边瞄着电动车转悠,形迹十分可疑。得到线索后,陈旭立即带领民警喻曙明、省医院警务站民警韩雷、巡防队员等人赶赴现场,围绕该小区、路边寻找与举报人提供的体貌特征相似的两名男子。
韩雷首先发现骑着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两名男子,大喝一声:“警察,不许动!”两名男子见势不妙,分头顺友谊大街向北逃窜,一名岁数较大的男子跑出几百米后准备打车逃走,被韩雷抓获。另一名年轻男子刚跑出五六米,就被喻曙明他们抓获。随后,民警对二人所骑黄色摩托车和红色电动车进行仔细检查,均发现有撬锁痕迹,同时从该车上搜出改锥和专业撬盗摩托车工具一套。
经突审,嫌疑人王某(男,33岁,平山县人,曾因盗窃被判刑,以下称大王)、王某某(男,21岁,平山县人,以下称小王)供认,二人是同乡。大王以前在砖厂、建筑工地做过零工,但总觉得太累、来钱不快,便产生了盗窃电动车卖钱的念头。于是他在网上购买了开锁工具,2013年在新华区新华路一带盗窃第一辆电动车,卖了600元钱。
2016年6月20日晚,他在平山县盗窃了一辆摩托车,当作“脚力”。7月初,他叫上同乡小王来到石家庄租房,准备“大干一场”。二人做了分工,小王负责望风和骑摩托车带着王某到目标地,大王负责实施盗窃。时间一般选择在下午四五点钟,车流、人流相对较小的时间,目标一般是马路边、超市停放着的八九成新未安装警报器的电动车,用开锁工具进行开锁,碰到数秒钟打不开的放弃,继续寻找下一辆,得手后销赃,钱款合用。
截至目前,警方已核实3起,收缴摩托车1辆,电动车1辆,总涉案价值6000余元。根据二人交代,民警马不停蹄奔赴鹿泉区李村,将涉嫌销赃的嫌疑人聂某(男,42岁,曾因销赃被判刑)成功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一定要给电动车买一把防盗性能比较高的车锁,人离车必锁车,哪怕只离开几分钟时间;不要随意停放在马路边、便道上或无人看管的超市、商场,最好停放在存车处或专人看管;发现被盗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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