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马先生。刚刚做完术前检查,马先生正躺在床上等待手术。马先生的儿子小马告诉记者,父亲今年54岁,是一名大客车司机,经检查,父亲的左手手肘粉碎性骨折,身体其他部位也出现多处擦伤。
“今天凌晨1点左右,我父亲从饭店吃完饭出来,走到济南西工商河的桥上,倚在护栏上打电话,突然护栏断了,我父亲就直接摔了下去,左胳膊正好摔在石头上。”小马说,父亲的伤至少要养半年,而且医生告诉他受伤部位以后不一定能完全恢复。
“胳膊很可能就直不起来了,我父亲今年54岁,是个大客车司机,出现这样的情况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开车了。”小马说,希望有关部门抓紧把护栏修好,不要让更多人有危险,还有对父亲的伤做出相应的赔偿。
上午11时,在事发地点—— —位于堤口路西工商河的桥上,记者看到,桥东侧护栏上有一段出现损坏,周边也已经拉起了警示线,破损的地方也已经缠上铁丝。护栏上部的长方体石块已经缺失,掉在了桥下约3米的坑里,坑里并没有水。
“护栏常遭故意破坏每年修复得花百万”
4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负责护栏日常维护的天桥区河道管理处。一位姓韩的科长对此称,护栏遭到破坏的事情经常发生。
“护栏的材料需要从别的地方进货,目前我们对这个地方进行了临时维修。护栏的损坏可能是被车辆撞坏,也可能是人为破坏。尤其是附近有烧烤摊的地方,护栏经常被当成酒后发泄的对象,每年光修复护栏就要花费100多万元。”韩科长说。
对于马先生受伤一事,韩科长说,他们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目前来看,他受伤前那里是有护栏的,我们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会巡护。至于为什么后来护栏会脱落,我们还需要调取监控录像进行调查,而且当时他是否喝了酒现在也不能确定。”韩科长说,之前就曾发生过因市民酒后故意破坏护栏而受伤的事情。
护栏如有安全隐患管理者应当赔偿
对于马先生受伤一事,护栏的管理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对此,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的王新亮律师称,如果排除当事人故意破坏,由于公共设施自身的安全隐患导致当事人人身损害的,公共设施的管理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护栏就是对市民起一个隔挡的安全保护作用,管理者有维护护栏能够发挥正常功能的义务。如果护栏发生损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周围做安全提示并修复,否则因此造成居民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王新亮说。
对于有可能是因护栏遭到他人损坏而导致马先生受伤的情况,王新亮认为,管理部门可以向损坏护栏的第三者追偿。“如果护栏因为他人的故意破坏或者其他行为而损坏的,管理部门可以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但也应当先向受害人进行赔偿。”王新亮说。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