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许多人对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快递员双手扛着一堆包裹,顾不上锁车就急匆匆地上楼送货,其实,这样的做法颇有安全隐患。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在一个月内4次行窃,专门光顾不锁车的快递员。
2015年5月6日下午5时许,张某在厦禾路1026号益泰大厦楼下蹲点,趁某快递员上楼送货未锁车之际,骑走其电动车。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张某又采取相同手法,盗走3辆电动自行车。
碰上快递员车筐里有包裹的,张某一般只挑最轻的据为己有,比如女士衣物和皮鞋清洁湿巾,都被他收入囊中。其余的包裹则全部丢掉,有一回他甚至一次性丢弃了37件包裹,不知让多少等着收快递的消费者望眼欲穿。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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