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孩因误诊导致睾丸坏死切除 至今未得到赔偿

2016-06-18 07:18:37 来源:济宁新闻网

央广网哈尔滨6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6岁,正是茁壮成长、无忧无虑的年纪,可对于哈尔滨市双城区16岁的男孩儿小伟来说,由于最近一次在双城区广济医院的就诊和误诊的经历,不仅导致一侧睾丸坏死被切除,本不富裕的家庭也因为自己的后续治疗费用而陷入困境。

双城区广济医院在当地十分知名,街头巷尾遍布医院的相关诊疗广告,但经当地媒体调查,这家医院并不具备男科诊疗资质,甚至自称权威专家的主任医师的行医资格也存在问题。

今年5月,哈尔滨双城区市民李女士16岁的儿子小伟突然感到睾丸疼痛,5月5日,李女士陪同小伟来到双城区广济医院就诊。就诊当天,他们专门挂了广济医院的专家号,找到了副主任医师王玉学。

“我说能不能治?他说我是白求恩大学毕业的,是权威专家,她说你家孩子是包皮过长,感染,发炎了,她说你这个是小毛病,比这个严重的我都看好了。”

根据自称权威专家的王玉学医师所开的处方,小伟注射了氨曲南、加替沙星、阿奇霉素等多种抗生素,并且服用了中药汤剂,外用了药敷和肛塞栓剂,每天进行一次理疗。但一周时间过去了,小伟的睾丸肿胀依旧不见好转,李女士和家人开始有点儿慌了。“我们家长不放心,说不行,我们得上哈尔滨再给孩子看看去,完了上哈尔滨医生一看不是睾丸炎,是睾丸扭转,已经坏死了,马上立即切除,要不影响左侧睾丸。”

5月19日,小伟在双城区人民医院进行了右侧睾丸切除手术。看着儿子受到这样的打击日渐消沉,本不富裕的家庭也因昂贵的后续治疗费用陷入困境,李女士夫妇决定要给自己和孩子讨个说法。他们先后多次来到双城区卫计局,据当地媒体报道,双城区卫计局医政股股长吕斌确认,可以初步认定广济医院存在误诊情况,且该院诊疗科目中没有“男科”的行医许可,该事件属于超范围行医,正在对涉事医院进行调查;另外,今年5月18日,医生王玉学的行医资格证才由锦州泌尿医院变更到双城广济医院,5月5日,也就是王玉学对小伟进行治疗期间,属于无证行医。6月初,李女士夫妇再次来到双城区卫计局,局长谭诚芝回复说,已经对广济医院做出“限期整改和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当李女士要求查看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时,谭局长表示,“目前正在合卷,无法出示”。

李女士说:“那边就拿出一张罚款单3000元,他说财政说没打印出来,没合卷呢,他说那意思你们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去,我们已经该处罚处罚了,已经解决完了,完了我们找大局长去了,大局长说我们是只管国家医院,不管私立的,他们医院是私立的。”

根据我国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于违反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双城区卫计局的回应,已经可以初步认定涉事医院广济医院存在误诊情况,该事件也属于超范围行医,并对广济医院进行了罚款和限期整改。然而,据记者调查,被勒令整改的双城区广济医院,目前依旧打着“专业男科”的广告接受各地患者前来问诊。

另一方面,虽然双城区卫计局已经为事件定性并作出明确的处罚决定,但是并没能给小伟的实际伤害和损失带来丝毫的慰藉。据李女士介绍,儿子前后治疗费用已经有几万元,再加上后续治疗的费用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接下来该如何维权,一家人一筹莫展。

面对儿子小伟目前的状况,李女士夫妇欲哭无泪,他们说,孩子才16岁,这件事给他带来了巨大创伤,而广济医院至今也没能给出任何说法。随后,李女士夫妇再次来到广济医院,要求和院方协商处理此事,该院副院长韩长旭表示,虽然院方确实存在过错,但并没有接到相关判决,无法提供赔偿。

昨晚,央广记者尝试联系该院院长,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据当地媒体此前报道,在去往广济医院的沿途,依旧可以看到多块印有“专业男科到广济医院”字样的广告牌。6月14日上午,哈尔滨《生活报》记者以患者的身份来到广济医院一楼挂号台,还是顺利挂上了男科。李女士不解,被勒令整改并处罚金的双城区广济医院为何能够“我行我素”继续开诊?在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女士看来,这和我国目前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强制和命令医疗机构进行民事赔偿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咱们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如果说医疗机构有违规行为,导致造成后果,按照规定会有一个处罚。第一罚款,第二整改,然后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他们执照,“3000元”就是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来处罚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是1994年颁布的,到目前没有新的规定,所以作为行政部门,如果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罚不能说他有错,如果说处罚的金额大家觉得比较低的话,应该涉及到是修法的问题。

而对于李女士一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郑雪倩女士建议,各省市医疗纠纷处理调解机构和民事诉讼都可以成为这类事件当事人寻求民事赔偿的有力途径。

郑雪倩指出,“这个小孩如果是民营医院对他导致损害,这个民营医院说他承认但他不管,我觉得我们国家是有法律途径来管的。第一,可以到相关的各省市医疗纠纷处理调解机构来要求进行调解。第二个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处罚医院之外,对他追究民事赔偿,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医院的过错行为要求给予赔偿。如果说是误诊甚至是误治导致他出现了的损伤,可以做一个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根据情节和过错的比例,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赔偿,包括今后的治疗费、是不是导致残疾,还可以主张他的精神抚慰金、包括小孩后续做手术、治疗增加的医疗费和他的护理费用也都是可以主张的。因为行政部门它不强迫,它也不能命令医院来赔钱,这是有国家法律诉讼的渠道,它可以走诉讼的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别觉得自己维权无门,法律一定会支持她的。”(值班编辑张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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