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有人立即提出要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措施,并希望“推行规则教育”。
这个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笔者也觉得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教育和惩戒应该分明,不可顾此失彼。但是以惩戒代替教育,可能会引发另一种不良后果。
依笔者之见,当以惩戒为辅,教育为主。我们要加强学生的“向善教育”,尤其不能忽视学生的“个性教育”。
笔者这么说是有现实依据的: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学生竟然被一名“坏”同学打伤了!原因很让人惊诧——高一的时候,这名“坏”同学就向他要钱花,他忍气吞声,生怕吃了“眼前亏”,所以每次都满足那名“坏”同学的需要。到了高三,学习任务紧张了,一次他忘了带钱,便遭到那名“坏”同学的一顿毒打。
这件事所反映出的教育问题比较复杂。这名“坏”同学之所以“坏”,显然与当前向善教育缺失有关。但是,在被打的“好”同学身上,也折射出很大的教育问题,比如个性教育缺失。平日里,我们只顾忙于灌输学生“升学”思想,要求他们听话、顺从、忍让。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就像一个模子脱出来一样,缺少棱角,没有个性,十分柔弱。其实暴力像弹簧,你弱它就强。那个“好”学生恐怕就是过于柔弱才被打伤的。
个性教育就是依照学生的个性特点,以培养精神和能力为宗旨。“听话”“顺从”“忍让”都是特定背景下相对而言。作为一名中学生,最起码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见义勇为的精神;遇到不正当的事,应该有抵制或斗争的勇气和智慧。
一味强调听话、顺从、忍让,就忽略了人物“个性”培养,很容易塑造出一个个“庸才”;因为没有个性就很难有勇气和精神,将来就可能一事无成。那个好学生被打伤,就是吃了教育最大的“亏”!
当然,个性教育也不是迁就“歪才”,鼓励“莽撞”,学生一切应该都在教师正确引导下,健康、理性地发展。中学生普遍处于即将成年、迈向社会的关键时期,着力培养一些勇气和精神是很有必要的。我们不能因为学生还未“成年”,就一味地把学生“保护”成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风吹雨打。这样可能让学生反而保护不了自己。
那个被打伤的学生,如果骨子里有一点“反抗”精神,一开始遭遇敲诈就不“隐忍”,敢与其斗智斗勇——哪怕即时向老师报告,或向公安报案也好,那后果绝不会这样严重。
(作者为安徽省无为县襄安中学教师)
济宁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