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在青铜兵器的大家族中,青铜钺无疑具有最浓烈的王者气质,甚至连汉字中的“王”字也是从斧钺的形象演变而来的。无论是在历史典籍,还是在考古发现中,青铜钺每次的惊艳亮相,都与王者如影随形。
为何青铜钺享有如此尊贵的地位?它究竟是一种兵器,还是一种至尊无上的象征?本期“大家”,我们邀请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考古学系主任钱耀鹏,为我们解析一下久远的“斧钺制度”。
文、图/记者 金叶
冷兵器系列
青铜钺是王权的象征物
钺和斧经常被一起提及,而它们在外形上也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钱耀鹏告诉记者,在古代,这二者确实属于同类武器。斧是最普通形态或基本形态,而钺是这个普通形态的扩大形式,以更为宽大的外形来彰显等级制度下的身份差异。
从文献记载来看,青铜钺大约最早出现在二里头文化时期,但目前考古发现的确切证据多属商代前期。在新石器时代,石钺和石斧曾是最主要的手持武器,并演化出具有礼仪性质的玉斧、玉钺。到了夏商周时期,随着等级制的日益复杂,青铜钺的礼仪属性进一步提升,而战场上的主要手持兵器则已更新换代为青铜戈。事实上,普通的士兵是不能使用青铜钺的。无论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发现都表明,青铜钺主要是作为一种礼仪性的象征物而存在,它总是与王者如影随形。
钱耀鹏认为,斧钺和“王权”的关联,萌芽于新石器时代。“作为一种进攻性的手持兵器,斧钺的使用不仅需要技巧和力量,更需要无畏的胆识和勇气。在近身肉搏战中,手持斧钺、骁勇异常的勇士,无疑会在捍卫集团利益的过程中获得所有成员的拥戴和推崇。这应该是青铜钺成为王权象征的现实基础。”
所以我们在浩如烟海的历史典籍中看到,王者征战沙场总也少不了斧钺。如《说文》引《司马法》云:“夏执玄戉,殷执白戚,周左仗黄戉,右秉白髦。”《史记·殷本纪》亦曰:“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诗·商颂·长发》:“武王(成汤)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
从王权象征物引申开去,青铜钺也被视为军事指挥权的象征。《淮南子·兵略训》中比较详细地描述了君王授命将军时的具体情形:君王“亲操钺,持头授将军其柄曰:‘从此上至天者,将军制之。’复执斧,持头授将军曰:‘从此下至渊者,将军制之。’”说明斧钺作为军事统帅权的象征,乃是将军率军征战的必需之物。
而王者进行朝政与礼仪活动,斧钺同样不可或缺。《逸周书·世浮》中云:“(周武)王秉黄钺正国伯,……王秉黄钺正邦君。”说明周王作为宗主国或者盟主国国君,必须秉黄钺亲理政事。而大凡有大型国事活动,王者身后须设有绘制斧钺图案的屏风状礼仪设施。
春秋战国以来,斧钺逐渐失去昔日的辉煌,但在天子的大驾卤簿中,却也一直少不了黄钺,青铜钺作为皇权的象征之一仍残留在礼制的行列中。《后汉书·舆服志》中记载的天子出行,“乘舆法驾……后有金钲黄钺,黄门鼓车。”一直延续至汉代,仍可见沂南汉画像“车马出行图”中的斧车,斧应是钺的传承。
唐代的统治阶层似乎以列戟制度取代了斧钺,这点为皇亲贵族墓葬壁画所证实。但据杜佑《通典》记载,唐代皇帝出行仪仗行列中仍保留着黄钺车,甚至天子八宝(各种玺印)在出行时也需置于黄钺车中。
到了崇尚复古的宋代,统治者又一度恢复了斧钺制度,考古发现中斧钺(包括壁画)较为常见。在《宋史》卷二七九记载:“(宋)太宗尝幸内厮,(张)进以亲校执钺前导。”这说明皇帝的日常活动或出行礼仪中,仍然以斧钺来彰显王权。
宋代以后,斧钺非常少见了。钱耀鹏认为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两汉出行仪仗配置专用的斧钺车,似乎过于繁缛,尤其火器的出现可能弱化了斧钺的威严感;二是斧钺的象征意义可能逐步为另一种礼仪化形式——圭所代替。“圭一般为玉石质,可以佩戴,更适于朝政、出行等活动。”
王者也不敢越“斧钺制度”雷池一步
国有大小之分,王亦有高低之别。尤其在西周的分封制体系中,诸侯王虽然拥有使用“青铜钺”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使用。什么样的青铜钺可以被使用在什么地方、用在什么人的身上,都大有讲究;而质地、大小、纹饰不同的青铜钺,也对应不同等级的使用者——这些被钱耀鹏称之为“斧钺制度”的规范,必须被严格遵守,即便尊为王者,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比如说,青铜钺被视为军事指挥权的象征,而号令三军总要以军法相佐,青铜钺因此具有了执行军法的功能,并一度扩大到军法以外的刑法领域,成为刑具乃至刑法的代名词。作为刑具的青铜钺同样具有极高的尊严,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被它一砍——受刑者能否获得斧钺之刑,似乎也受到其身份地位的限制。文献记载中的斧钺之刑,所涉及的往往都是一些身份地位很高的贵族或者官吏,诸如商纣及其嬖妾,还有苏武和赵充国等。
再比如古籍中一再提及的为历代天子所专用的“黄钺”,明显有别于各级贵族用钺。《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武王率军攻破殷都朝歌,“以黄钺斩纣头,悬大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斩以玄钺,悬其头小白旗”。显然,在周武王看来,拥有“天子”地位的商纣才有资格被黄钺砍头,而其嬖妾之刑只能使用质地不同的玄钺。
钱耀鹏告诉记者,所谓“黄钺”,汉代学者解释为以黄金饰斧,非纯金制品;“玄钺”是纯铁所铸的可能性不大,它更可能是以合金方式铸造而成。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和北京平谷县刘家河遗址都曾出土过铁刃铜钺,其中所使用的铁经鉴定皆属陨铁制品。在人工冶铁技术发明之前,天然陨铁被赋予了宗教色彩,铜铁合成的斧钺也象征着使用者某种程度上的尊贵身份。
青铜钺的大小、纹饰也大有讲究,对应不同身份的使用者。钱耀鹏认为,商代盘龙城、苏埠屯、大洋洲商代大墓及妇好墓所出青铜大钺,基本都符合墓主的身份地位。虽然西周以来,青铜斧钺开始趋于小型化,但亦有大小之分,这一点文献记载甚为清楚。《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周公与毕公的地位非常接近,但所用斧钺仍有大小之别,说明斧钺的大小与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密切相关。
青铜斧钺,往往饰有神秘威严的纹饰,以显示使用者的权力和地位。姑且不论传说中周王的钺要“以黄金饰斧”,就是传世或流散的青铜钺,不仅铸有各种不同的花纹,而且还镶嵌以绿松石等。西周时期的诸侯方国君主墓葬出土的形态与装饰各不相同的异型钺,如耳形钺、人头钺等,可能既代表不同的国(族)别,同时也代表使用者的身份地位。
“王者之钺” 仍旧不知所终
钱耀鹏告诉记者,虽然古籍中多有“王者之钺”的记载,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文献记载中天子级别的“王者之钺”尚未明确发现。但目前已经发现的夏商周等级较高且未被盗的墓葬中,时有方国或诸侯国级别的“王者之钺”出土。概括来说,夏商时期——至少商代的青铜钺普遍形体较大,而西周时期钺的形体普遍较小,但形态和装饰更具多样化和个性化特征。它们虽然不是真正的天子使用的钺,但所透露出的神圣威严,已足以令今人不寒而栗。
1979年在河南安阳妇好墓出土的两件青铜大钺,一件高39.5厘米、刃宽37.3厘米,重达9公斤,上铸“妇好”二字,钺体以雷纹为地,两面饰二虎食人图案;另一件高39.3厘米、刃宽38.5厘米,重8.5公斤,钺体雷纹地上饰一头二身龙纹图案等,龙口向刃,一面龙鼻上铸有“妇好”之铭。该青铜钺并非实战兵器,而是中国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女将军妇好统帅权威的象征物。
山东青州1965年出土了两面“亚醜”大钺。而根据该墓葬拥有四个墓道、47个殉人、有铜钺等特征,基本可以断定该墓室的主人是仅次于商王的诸侯级别的人物。而根据铜钺上的“亚醜”字样,加上过去苏埠屯曾出土不少“亚醜”铭文铜器,可以判定是“亚醜”族的墓地。
1976年在陕西宝鸡竹园沟西周鱼伯墓出土的“人头钺”也非常值得一提。这件铜钺高14.3厘米、刃宽7.8厘米,重0.45公斤。它的造型非常特别,銎上端接有人头,人头中空,方脸,面部微凹,阔口浓眉,额前有刘海,脑后还有发辫,颇有几分三星堆青铜人像的风格。
私人不宜收藏青铜钺
青铜钺在历史上属于王者,那么在当代社会,它有没有可能为私人所收藏呢?
钱耀鹏表示,在目前法律不尽完善的背景下,他个人不赞同私人收藏包括青铜器在内的比较脆弱易损的古代文物。“这些物质文化遗存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如果无法准确地了解文物的来源就允许个人收藏,无异于为盗墓之风推波助澜;再者,尽管青铜器的锈蚀速度不及铁器,但也需要保护,而个人乃至小型博物馆往往不具备良好的保护条件。”
同时,钱耀鹏也表示,就他的观察,青铜钺的总体数量虽然不多,但也达不到物以稀为贵的程度,不具备太高的收藏价值。“因为青铜钺多无铭文或极为简单,单独一件钺的历史价值是比较有限的。”
大家简介:
钱耀鹏,毕业于西北大学历史系考古学专业,1993年至1994年赴日本奈良县立橿原考古学研究所研修留学,1999年获北京大学考古学系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考古学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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